各司其职本该是公职人员的职业本分和道德底线。《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十二条明确规定,公务员应当履行下列义务:(一)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认真履行职责,努力提高工作效率;(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接受人民监督;(四)维护国家的安全、荣誉和利益;(五)忠于职守,勤勉尽责,服从和执行上级依法作出的决定和命令;(六)保守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七)遵守纪律,恪守职业道德,模范遵守社会公德;(八)清正廉洁,公道正派。虽然各个公务岗位之间的具体职责有所区别,但是其基本的原则是相通的。所有公职人员只有在认真履行自身义务的前提下,才有权享受该职位赋予的权利和权力。
然审视“洪洞矿难”所涉及一系列公职人员的所作所为,以及眼下相当一些公职人员的行为现状,我们痛心地看到,一个个利欲熏心的官员,在一心一意地追求权利和权力,他们眼里除了金钱就是利益,哪里还有义务可言?人人放弃职守,个个麻木不仁,官商勾结横行,逐利草菅人命。总是要等到矿难发生,安全问题、干部渎职等问题才被发现;总是要等到灾难成为事实,职责问题、管理权限等矛盾才被重视。生命和鲜血唤不醒那些人的良知,欲望和铜臭却让他们痴迷难悟。我们也不能总做马后炮,还追来追去打不着!?
灾难一旦发生,人们普遍的着眼点总是落在那些违法犯罪的人和事之上。个个义愤填膺,人人摩拳擦掌,似乎只要把那些害群之马一一铲除就可万事大吉。事实上,每次矿难总有官员倒下,每次事故都有腐败相随;然灾难却还是前赴后继一浪高过一浪。如此这般,我们就不得不思考自己视点的错误。在我看来,要治愈这般腐败,就必须从公职人员能否“忠于职守,勤勉尽责”抓起。这是一个普遍化问题,是一个管理问题,是职业道德的原生态问题,也是公职人员履职的土壤问题。正气上涨,人人尽职尽责,就利国利民;邪气上升,个个放弃职守,必然滑向腐败。必须整顿吏治,加大惩处力度,特别是加大对主要官员的惩处力度。
职业门户是正气和邪恶的分水岭,坚守职责是每个公职人员的使命之所在,放弃职守是公职人员滑向腐败的始端。我们必须从细节着眼预防灾难,必须从制度开始预防灾难,必须从良知出发预防灾难。看看身边发生的一场场悲剧,哪一个不是在冒天下之大不韪?因为有人利用权力控制了大局混淆了视听,因为有人为了蝇头小利放弃了人格和职责,因为有人明哲保身麻木滑到了骨髓,所以靠人预防灾难已经不可能。只有呼唤良知、审视细节、强化制度、严厉打击,才可使腐败者不敢伸手,逐利者遵纪守法,公职者敬业清廉。是否有这样的强风暴雨,我们在拭目以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