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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须遏制地方政府在高房价上的“帮凶”地位

2010-08-21 20:41:15

消息来源:中国法治 评论
作者: 李靖    发布时间: 2008-03-10 16:05:08



    据《第一财经日报》报道,3月8日,十名全国政协委员向全国政协连夜递交了一份《关于减少政府收费环节遏制住房价格上涨的建议》的联名提案。无疑,这份提案又将使“高房价”这个敏感的话题沸腾起来。只是这次矛头指向的不是房地产开发商,而是我们的地方政府。

    委员们在参加两会之前做了大量的深入调查,全国人民面前,他们用事实说话。调查后他们发现,江苏省2006年1季度房地产、建筑两个行业共缴纳税费91亿人民币,占到地税收入的35%;重庆市2007年房地产建筑两项税费收入400亿,占到地税收入的50.8%;四川省2007年房地产建筑税费收入上升67%。

    目前,这种税费已占到地方财政收入的30%~50%。另外,提案中更有让人惊诧莫名的调研结果:各地政府在房地产开发过程中所征收的费用,除土地出让金和双重配套费以外,还要收费达50余项目,包括防雷检验费、防震检测费、墙改费、施工放线费、施工合同鉴证费等,涉及25个部门,总计占房价的15%~20%。

    这些收费标准可谓是语焉至详、切切实实、明明白白。地方政府旮旮旯旯都为房地产开发商有一番“周到”的考虑以致收费项目多达50余项。如此之多的收费项目难免让人质疑地方政府巧立名目,收费不合理。房地产开发环节税费多、负担重,而开发商死活要赚钱亘古不变,这些税费、负担很自然地就会过度转嫁到消费者头上。结果是以损害消费者利益为代价让地方政府财政得到创收,房地产开发商利润不变或者有增无减。

    一直以来,高房价让老百姓不堪重负,怨声载道。一时间,开发商就像过街老鼠,人人喊打。兴许这份《关于减少政府收费环节遏制住房价格上涨的建议》的提案会改变部分人对开发商的看法。老百姓转而会对地方政府表示出怨怼和愤懑。某些地方政府有以房地产开发拉动地方经济增长和地方财政收入的利益冲动。在地方政府利益的驱动下,行政这只大手便伸进了房地产市场中间,企图从中捞上一笔。

    实际上,地方政府的这种行为对于高房价起到的是一种帮凶作用。人民的政府应当切实地站在人民的立场上为人民谋福利,想人民之所想,急人民之所急。地方政府应当走出利益驱动圈,真正意义上制定出切切实实,明明白白的房地产收费标准并对房地产市场加之以宏观调控,让老百姓享受到实实在在舒舒服服的安定之居。



来源: 中国法院网
[责任编辑:中国法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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