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编外教师”不可“一清了之”

2010-08-21 19:15:17

消息来源:中国法治 评论
作者: 孙瑞灼    发布时间: 2008-01-11 14:54:26



    从2006年开始,按教育部的要求,全国44.8万代课教师被大量清退。除了重庆等少数地区,不少优秀代表并没有被转为公办教师。他们有的依旧以“临时工”身份坚守在农村基础教育第一线,有的被以微薄的清退费打发走,这些为教育事业默默奉献青春的编外老师们,不得不放下教鞭,离开讲台。(1月10日《南方周末》)

  这是一项改革,而改革是有代价的。为了广大农村孩子们的未来,笔者赞同这项改革。但,对44.8万代课教师却万万不可简单地予以清退,有关部门应当切实做好代课教师的安置工作!

  许多在农村上过学的人都有过受教于代课老师的经历,是家乡农村小学、中学的代课教师给了许多农村学生知识与战胜困难的信心。社会在发展,对教师的要求在提高,这是社会发展的必然。当前我国有了更好的师资队伍,为了农村教育水平的提高,代课老师的确到了该退出历史舞台的时候。但我们应当看到,代课老师是一定历史阶段产生的现象,是一段时间农村师资力量极度匮乏的产物。他们用自己的青春和心血弥补了几十年农村教师师资力量不足的困难。他们长期拿着极低的工资,生活在偏远、艰苦、恶劣的生活环境中,而且大部分的代课教师没有社保、医保,不能享受公费医疗,他们为农村的基础教育作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现在,这些代课教师大部分已人到中年,长期的执教让他们基本丧失了再就业的能力。这次,上有老下有小的他们面临了“下岗”这一人生最严峻的考验,清退之后他们将向何处去?这是我们必须要关注和解决好的问题。因此,除了要将部分素质较好、学历合格、取得教师资格的代课人员吸收进正式教师的队伍外,做好这些代课教师的安置补偿工作显得极为必要。

  现在通行的做法是,对清退的代课教师每工作满一年补偿一月工资,该补偿工资若低于当地城镇职工上年度平均最低工资,按该平均工资计算。我认为这还不够,因为代课教师的工资本来就低,这样导致补偿金往往只有几千元甚至几百元,与他们对社会所作的贡献、为改革所付出的代价不符,对他们而言是不公平的。笔者认为,应当提高补偿标准,如每工作满一年可以补偿俩月工资,国家也完全拿得出这笔钱。其次,应当为代课教师补办好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险,让他们在被清退之后有一定的社会保障,避免陷于老无所养、病无所医的悲惨境地。



来源: 大众日报
[责任编辑:中国法治]

相关专题:南京大爆炸被指祸起违法拆迁

频道
分站

中国法治国际互联网站版权所有,未经协议授权,禁止下载使用或建立镜像
Copyright © 2014 by Chinaruleoflaw.net All rights reserved. Reproduction in whole or in part
without permission is prohibited
备案号:京ICP备09001449号 京公网安备:110108008263号 许可证号:京ICP证140110号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京)字第03531号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京网文(2014)0781-181号

关于我们 | 关于中国法治 | 联系方式 | 学会动态 | 编辑部 | 法治编辑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