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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乳业唯有“浴火”才能“重生”

2010-08-28 04:37:40

消息来源:中国法治 评论
作者: 刘义昆    发布时间: 2009-01-04 11:38:47



    元旦节期间,中国乳业制品工业协会在委托中国电信、中国移动向公众发短信,祈求原谅。短信说:对问题奶粉给孩子和社会造成伤害,我们深表痛心,真诚道歉,祈求原谅。决心以此为戒,杜绝不合格产品,诚恳接受社会监督。我们正对患病孩子赔偿,建立医疗赔偿基金,用于愈后可能的后遗疾病治疗。(1月3月《北京青年报》)

    对于中国乳业此举,公众可作两种理解:其一是“真诚道歉”,其二是公关手段。代表部分舆论的网友们对道歉短信似乎拒绝接受,声称“人命关天,不可饶恕”。

    中华民族向来是一个重感情的、厚道的民族。看到三鹿集团原董事长田文华在庭审现场流泪忏悔的场面,已有不少为之唏嘘感叹。在新年到来之际,中国乳业能发出这样的短信无疑也能使人在悲痛中产生一丝温暖。然而,俗话说,听其言,观其行。中国乳业若想与民众达成彻底和解,还需在赔偿、问责等方面有重大举措――唯有“洗心革面”,中国乳业才能“浴火重生”。

    食品行业是“良心行业”,靠的是信任度。如果有关各方不能真正付诸勇气妥善解决赔偿问题,质量承诺和监管承诺都将因抽空责任和良知,难以获得公众的谅解与认可。中国乳制品工业协会日前透露,22家责任企业愿意主动承担责任,对29万多名确诊患儿给予一次性现金赔偿。同时,这22家奶企还共同建立医疗赔偿基金,对奶粉患儿疾病全额报销到18岁(1月2月《人民日报》)。然而,这仅仅只是赔偿的开始,赔偿额度、赔偿方式仍存较大争议。这就要求有关方面能对赔偿方案能够根据实际情况不断地修订与完善。总之,赔偿越彻底,责任企业越容易被谅解。

    责任追究也是达成和解的前提。田文华的个人委托律师表示,预计田文华不会被判处死刑,可能获得的最高刑罚为无期徒刑,而三鹿集团将被判处罚金。(1月2月《京华时报》)三鹿案开审以来,田文华的生死曾一度成为媒体焦点。田文华是否该被处以极刑,有待法院的裁量。然而,毒奶粉事件是否只需追究三鹿集团一家的刑责,三鹿集团的责任是否只有田文华一人承担,却仍是一个未能厘清的问题。在三鹿案第三天的庭审中,涉嫌生产、销售有毒食品的耿金平当庭下跪。据耿金平兄弟交代,他们的“蛋白粉”主要卖给了三鹿以及国内某两大知名企业。这“国内某两大知名企业”的负责人是否也要被追究刑责,显然是不能不了了之的问题。

    三鹿集团的一名员工曾经很委屈地说:“这是全行业的一个‘脓包’,这次很不幸,被我们三鹿给挤破了。” 罗马不是一天建成的,“脓包”也不是一天形成的。“脓包”能够形成,监管部门难辞其咎。鉴于毒奶粉事件负面影响深远,监管部门显然也应该被追究连带责任。

    22家责任奶企要对奶粉患儿疾病全额报销到18岁,看来,毒奶粉事件的影响很有可能要延续到18年后。18年后,中国乳业在是否能“浴火重生”、“又是一条好汉”;18年后,中国的食品安全体系能否建立起来,期间会否有其它行业重蹈中国乳业的覆辙,无疑值得关注。这需要时间检验,需要从一点一滴做起。就毒奶粉事件而言,需要有关各方拿出勇气、痛下决心进行赔偿与问责。唯此,中国乳业与中国食品安全才可能“浴火重生”、重新赢得公众的信任。



来源: 中国法院网
[责任编辑:中国法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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