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怎样才能让逝去的孩子们安息

2010-08-22 22:09:34

消息来源:中国法治 评论
作者: 刘铁夯    发布时间: 2008-12-05 10:23:50



    陕西定边县堆子梁镇中学(九年一贯制) 12月2日凌晨发生特大煤气(一氧化碳)中毒事件,该校小学 12名女生集体中毒.截止,昨晚8时,有11人死亡,1人仍在抢救当中,死亡的孩子四年级一女生宿舍中年龄最大的只有11岁。目前,当事学校校长、副校长、教导主任等6人已被当地公安机关控制,当地检察机关亦提前介入侦查。

    11个鲜活的生命在一夜逝去,它留给父母的是无尽的悲哀和痛苦,留给人们的是深深的同情和惋惜,看着家长们悲愤的表情,听着他们撕心裂肺地哭声,作为我们责任人――学校的“长官们”,你们就不感到愧疚和自责吗?而我们的政府机关就不因监管的缺失而感到脸红吗?

    也许,我们能为这次事件找出太多的理由:教育经费的不足、教学条件的简陋、其它工作太多忽视了采暖炉的管理、甚至可以把过错推到孩子们身上,是他们自己没有注意防范等等,而面对孩子们的生命,一切辩解都显得苍白无力,一切理由都让人无法原谅。也许我们要做的就是让孩子们一路走好,在天堂能快乐一点。

    严查事故责任,追究当事人法律责任,让其为自己的渎职付出代价,以告慰孩子们的在天之灵。不追究事故责任,就不能避免责任事故,这是许多次血的教训得出的真理。

    虽说在事故发生后,再进行安全教育、安全检查有点“马后炮”的感觉,但“亡羊补牢,未时为晚”,为了更多的孩子不再受到伤害,减少隐患,必要的检查和教育是必不可少的。

    我国的教育经费虽在不断的增加,但在教育需求日益增大的今天,让所有的学生都能在宽敞明亮的教学楼里上课、在温暖洁净的宿舍楼里生活还不是现实,这就要求我们的教育工作者更要切实负起责任、想尽一切办法,因地制宜、创造条件保证学生学得开心、住的舒心,起码保证学生的安全是不需要多少硬件的,他需要的是你的责任心,视“学生如己出”的一份良知。

    但愿“一切为了学生,为了一切学生,为了学生的一切”不只是一句口号,只是用来喊喊罢了。



来源: 中国法院网
[责任编辑:中国法治]

相关专题:南京大爆炸被指祸起违法拆迁

频道
分站

中国法治国际互联网站版权所有,未经协议授权,禁止下载使用或建立镜像
Copyright © 2014 by Chinaruleoflaw.net All rights reserved. Reproduction in whole or in part
without permission is prohibited
备案号:京ICP备09001449号 京公网安备:110108008263号 许可证号:京ICP证140110号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京)字第03531号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京网文(2014)0781-181号

关于我们 | 关于中国法治 | 联系方式 | 学会动态 | 编辑部 | 法治编辑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