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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员“洗脑子”和职工涨工资

2010-08-21 19:07:28

消息来源:中国法治 评论
作者: 奚旭初    发布时间: 2008-01-08 09:33:46



    1月5日在中国人民大学举行的“中国人力资源管理新年报告会”上,专家在发言时说,“工资应该涨,也有空间涨,涨了也会好。”一句话激起在场上千人的掌声。(1月7日第一财经日报)

    专家大声疾呼,引来掌声雷动,恰也从一个侧面反映出,在《劳动合同法》实施的第一年,让工资涨起来,已是人心所向。我国劳动者工资长期偏低,从1990~2005年,劳动者报酬占GDP的比率从53.4%降到41.2%,这个趋势至今还未扭转。企业效益连年递增,员工工资原地不动,计入物价上升因素,实际收入不增反降。员工称这种情形是“只长骨头不长肉”。

   “只长骨头不长肉”,今天在许多企业似乎已成了常态。为什么不涨工资,企业的理由是职工工资成本高了,会影响企业发展和竞争力。这个说法,自欺可以,欺人却难。且不说长期不涨工资,拼命压榨工人,其实也是“血汗工厂”,何况数据表明,很多企业职工工资只占到成本的4%左右,至多也不超过两位数。

    企业不肯涨工资,乃是资本逐利的本性使然,而更发人深省的是,一些地方的官员,竟然也会搬出所谓的“投资环境论”助纣为虐。认为工资标准高了,就会影响投资环境,丧失招商优势。这种“投资环境论”的荒谬应是不言而喻。而实际上,涨工资之所以在不少企业成了绝响,就在于这种“投资环境论”在给企业壮胆。

    职工薪酬问题,是一个具有多重涵义的社会现象。薪酬长期不涨,既折射出资本与劳动力的错位:前者强势,后者弱势,也凸现了一些地方官员的畸形政绩观。为了招商引资的政绩,忽视劳动者利益,甚至牺牲劳动者的利益来迎合、满足企业的利益。

    中央强调和谐社会要“共建共享”,十七大报告提出,初次分配也要体现公平,要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这给劳动者带来了希望。但是预期变成事实,还要制度保障:将涨工资作为考核各级领导政绩的主要内容之一。政绩考核不仅是考核干部的工作实绩,而且更是干部从政的导向,用政绩考核给干部“洗脑子”,其意义是给职工涨工资创造良好的“生态环境”。



来源: 中国法院网
[责任编辑:中国法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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