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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协提醒:选择旅行社也要“货比三家”

2010-08-06 04:52:14

消息来源:中国法治 评论
发布时间:2010-01-27 13:09:28 我要纠错 【字号  默认 】【打印【关闭】

  春节将至,旅游热潮再次被掀起。面对节前各大旅行社铺天盖地的广告宣传,消协发出提醒,希望消费者保持头脑冷静,在选择旅行社过程中一定要擦亮眼睛、合理选择。

  注重旅行社资质

  在选择旅行社的过程中首先要注重旅行社的口碑、资质。消费者应该详细检查所选择的旅行社是否具备相关部门颁发的《旅行社经营业务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经营出境游还应具备国家旅游局颁发的《出境旅游业务经营许可证》等。

  同时,消费者最好进一步了解旅行社的经营状况。知晓其主营业务和擅长产品,选择适合自己的旅行社。

  抵御低价诱惑

  春节期间,很多旅行社在招揽顾客时,纷纷打出“价格牌”吸引人们注意。消费者在选择旅行社时要做到同一路线“货比三家”,不要一味追求低价,明显低于市场均价的路线产品往往以牺牲品质为代价,如降低吃住标准,缩短行程,增加购物时间和次数,自费项目等。

  认真签订合同

  和平时出游一样,消费者在选定了旅行社后,尽量做到本人亲自前往旅行社门市部或报名点办理相关手续。同时,使用旅游合同范本与旅行社签订合同,明确旅行中吃住行安排以及自费项目标准,内容有歧义或含糊不清,必要时应在合同补充文本中予以说明。

  此外,消费者在报名参团后,应妥善保管旅游合同、行程表、发票、旅游须知、赔偿细则、旅游意外险等相关单据,对旅行中的风险加以防范。

  做足准备工作

  要想做到旅游当中事事顺心,赢得一个开心的春节假期,消费者还需要事先了解信息,特别是出境游可在网上搜索相关旅游攻略,熟悉地方特色和有关法律规定,避免不必要的麻烦。

  此外,在旅行过程中,要谨慎购买旅游纪念品和特产,避免盲目和从众心理,做到理性消费。购买贵重物品时要索取有效票证,并事先问明退换和保修措施。

  理性维护权益

  消费维权是一项细致的工作,细心的消费者在到达旅游地点后,应当记下当地旅游部门、国家旅游局及相关部门的质量监督和投诉电话。发现问题及时与提供服务者交涉、协商,若当时不能协商解决,游客应注意收集和保存有关证据、理性应对,向当地旅游部门投诉,也可在回到报名地后向当地旅游质监部门、工商行政部门和消费者协会投诉。

来源: 南昌日报
[责任编辑:中国法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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