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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禁止部分日本食品农产品进口

2011-03-26 02:46:25

消息来源:中国法治 评论

                                        

3月24日,消费者在上海市共和新路附近的一家大型超市选购进口食品。 鉴于日本福岛核电站事故的不确定性,国家质检总局近期要求各地检验检疫机构切实做好口岸核辐射物质监测工作。按照国家质检总局的要求,上海检验检疫部门对日本输华食品全面实行筛查和监测。截至目前,上海口岸没有发现辐射超标的日本进口食品。新华社记者 陈飞 摄

新华网北京3月25日电(记者 朱立毅)记者25日获悉,中国国家质检总局发布公告称,禁止部分日本食品农产品进口。

中国国家质检总局表示,日本福岛核电站泄漏事故已对当地食品农产品造成严重污染,日本政府已从多个地区的有关食品农产品中检出放射性物质严重超标,并做出禁止流通和禁止食用的决定。

为确保输华食品农产品安全,质检总局要求自即日起,禁止进口日本福岛县、枥木县、群马县、茨城县、千叶县的乳品、蔬菜及其制品、水果、水生动物及水产品。

质检总局还要求各地检验检疫机构进一步加强对日本这些县生产的其他输华食品农产品中放射性物质浓度的检测,防止受放射性污染食品农产品进口。

作为负责中国出入境商品检验、出入境卫生检疫、出入境动植物检疫和进出口食品安全的部门,质检总局还要求各地检验检疫机构加强对日本其他地区生产的输华食品农产品中,放射性物质浓度的监测和风险分析,确保日本输华食品农产品的质量安全。

来源: 新华网

[责任编辑:中国法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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