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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药同价”能否普惠百姓

2010-08-21 19:00:47

消息来源:中国法治 评论
作者: 郭立场    发布时间: 2008-01-04 10:56:25



    从1月1日起,河南1240家县及县以上医疗机构全部执行新的统一中标价格,在河南历史上第一次实现“全省医疗机构”同药同价,基本实现“院店同价”。那么这样的力度能否解决标外采购、擅自提高药品零售价格、长期拖欠企业药款等问题呢?河南省药品招标办有关人士表示,科学制订标底,强化对医院和企业的监管,让患者明白看病,建起医药购销良性新秩序还有很长的路要走。(1月3日《人民日报》)

  事实证明,在医改过程中,单纯依靠市场调节是行不通的。政府的责任在于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在医改方面肩负筹资和分配功能,有必要干预医疗体制的完善和发展。医改牵涉到多个层面,必须借助于政府来主导医疗体制改革。河南以省为单位的“有标底招标”药品集中招标采购,通过实施政府主导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避免了医疗机构与药品企业的直接接触,在一定程度上切断了医疗机构与药品企业之间的利益联系,在医药分开改革方面迈出了实质性的一步,并为进一步探索实行医药分开奠定了坚实基础。然而,百姓更为关注的则是:此次降价能否走出药价“一降就死”,价格越招越高的怪圈?医药招标能否根治标外采购、擅自提高药品零售价、长期拖欠企业药款等问题?能否让患者明白看病,促进医药分开,真正让百姓看得起、看得好病?

  医疗服务的生产和供给,事关社会公平和正义。保证公众的公平就医权,是最基本的公正底线。经过20多年的改革,我国初步建立了一个开放、竞争性的市场经济体制,但在公共服务领域仍处于探索阶段。没有人能够否认这样的事实,最贫困的农村居民,通常也是最需要帮助的人,却因为缺乏缴费能力而无法参加并享受医保。因此,关注医改,仅仅关怀患者是不够的,授人以鱼不若授人以渔,要想实现药品价格的合理性,确保人人看得起病,必须规范医院和医生的行为。在推进我国医疗体制改革、建立公平高效的医疗服务体系过程中,应充分考虑到目前我国医疗服务领域已经出现的服务需求多样化和供给主体多元化的格局,更应当建立基于公平规则和透明程序的新的医疗卫生监管体系,必须将监管体制的建设及早纳入未来改革方案的设计之中。老百姓希望,公立医院要为人民服务,不仅要让老百姓看得起病,还应让老百姓治得好病。而要确保这些步骤的实施,势必又要牵涉到政府政绩考核,这就要求将公共财政卫生支出作为考核地方的重要指标。此外,在医疗卫生体制的改革上,必须明确地区分“基本责任人原则”,明确政府、医院及医生的责任,让不按规则办事的责任人为不当行为付出沉重的代价。

  我国卫生总投入较低与看病贵的反差,折射出真正的病根是社会医疗保障制度不完善,疾病风险没有分摊给社会大多数成员,在抵御“疾病”的问题上没有实行“一人有难大家帮”的机制。为从根本上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就必须首先解决人民的医疗保障问题。政府首要职责是推动建立一个全民医疗保障体系,并用医疗保险预付制取代现行的个人垫付制。需要强调的一点是,以药养医是现行体制下的怪胎,源于政府方面除了给政策不承担相当的责任,对医院没有投入足够的资金,致使医院不得不自谋出路。可以说,只要卫生行业的医疗亏损药费补、买药受控检验补,主业受困副业补等“三补”不杜绝,所谓的以药养医就难以破除,一切改革和监管也只能沦为空谈。

  医疗保障的水平是国家综合实力与执政能力的象征,是建立以人为本的和谐社会的具体体现。公立非营利医疗机构是保证群众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需求的主体,应由政府承担责任,这就要求尽快调整公立医疗机构投入政策,增加政府向医疗卫生事业的投资。与此同时,要建立医疗卫生投资主体多元化、资金来源多渠道、投资方式多样化、项目建设市场化的新机制,鼓励社会资金进入医疗领域,进而打破公立医疗机构一统天下的垄断格局。



来源: 中国法院网
[责任编辑:中国法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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