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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腐,不能只盯“局长香艳日记”

2010-09-04 19:25:08

消息来源:中国法治 评论

网上流传的“香艳日记”局长――广西来宾市烟草局原局长韩峰涉嫌受贿犯罪一案,9月2日在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南宁市人民检察院派员出庭公诉,检察机关指控韩峰涉嫌收受贿赂101万余元,法庭没有当庭宣判。(9月2日正义网)

    今年初,一部烟草局长的“香艳日记”在网络上流传甚广。其文字之流畅、细节之丰富,完全可以称得上是一部绘声绘色的堕落记。

    “香艳日记”刚刚曝光之初,就有人指出,“如果当初韩峰没有写日记的习惯,或者说所写日记没有详细记录收受贿赂的经历,如果不是因为记录日记的电脑被人侵入并放到网上。恐怕也不会这么快引起舆论注意,引起相关部门重视。”

    反腐是个老问题,一些网络帖子喜欢对那些腐败官员的生活细节加以突出,以便吸引眼球,譬如数十套豪宅、收藏名人字画、包养女大学生等。但负有反腐职责的相关部门,是不应该只等着从网民爆料的贪腐官员的奇闻逸事中来寻找查处对象的。“裸官”“抽天价烟”等违法乱纪事项的曝光者都来自民间的力量,曝光渠道也都是通过网络,而其他各种“意外”落马的贪官也间或出现,这种现象应该引起相关部门的注意。

    按照现行刑法的规定,国家工作人员的贪污受贿犯罪以5000元为起刑点,照此看来,潜伏在普通人身边的“贪官”的数量应引起高度重视。

    日前,重庆检察院公布公民举报贪官可奖励20万元,这一做法引发舆论热议。说到底,查处手中握有公权力的违法对象,完善创新监督机制、畅通举报渠道、发动民间力量很重要,另一关键的还得让职能部门行动起来,主动出击,增强反腐执行力。从“香艳日记”“抽天价烟”等事件看,如果多些主动意识,从一些官员的日常生活细节,也是能察出些蛛丝马迹的。这样,才能让“腐败必办”成为必然而不是偶然,让更多贪官不是因为写了“香艳日记”而是因为监督网络的严密被揪出来。  刘晶瑶(本报评论员) 原题:反腐靠制度靠执行力,不能只盯“香艳日记”

[责任编辑:中国法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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