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51名遇难者缘何一度“失踪”

2010-08-22 08:35:44

消息来源:中国法治 评论
作者: 高福生    发布时间: 2008-09-17 13:39:26



    9月8日,山西省襄汾县新塔矿业公司尾矿库发生特大溃坝事故。事故遇难人员从12日17时的178人死,到14日零时40分对外公布的254死,31小时内新增死亡人数76人。对此,临汾市领导说,出现如此大的统计数字出入,原因可能有多种,其中不能排除转运人员与交接人员的工作衔接存在漏洞,也不排除是某些部门或个人故意瞒报、漏报死难者人数。(9月16日《新京报》

  8日中午,即事故发生4个小时之后,山西省安监局调度中心和襄汾县委、县政府提供的伤亡数据均为“1死1伤”。8日深夜,在山西省主要领导和国家安监总局负责人参加的内部情况通报会上,抢险指挥部总指挥、临汾市市长刘志杰说,事故的伤亡人数估计不会超过70人。谁料,伤亡人数却在7天之内9次更新,成了今年以来全国发生一次死亡人数最多的,也是近四十多年来尾矿库溃坝最严重的一起特别重大事故。

  从“1死1伤”到“254死34伤”,每一次数字的攀升都令人揪心,让我们泪流满襟;从31小时内新增死亡人数76人到51名遇难者遗体一度“失踪”,在当今信息化社会下竟然发生这样的咄咄怪事,不由不让人对当地相关负责人“51具遇难者的遗体没有经过法医组的程序直接被家属领走了”的“解释”打个大大的问号。联想到事故的定性从最初的“因暴雨发生泥石流”到现今的“特别重大责任事故”之变,细心的人们不难发现,这51名遇难者“失踪”的背后,其实是大有“隐情”的。

  在我看来,当地官员“瞒报、漏报”的原因并非是转运人员与交接人员的工作衔接存在漏洞。如果是相差三五人,或许能“自圆其说”,但51具遗体齐齐“失踪”,“衔接存在漏洞”之说便是弥天大谎。说白了,一是当地主要领导为保官帽――不少地方将事故伤亡人数与当地领导的政绩挂钩,一旦“死亡指标”超标,就会遭到“一票否决”,影响某些主要领导的评优晋级升迁。因此,“瞒报”安全事故死亡人数早就成了官场“潜规则”;二是为了淡化社会关注度。因为死亡和失踪人数越多,越会引发诸如信息不畅、组织不力、指挥无方、贻误战机等“联想”……

  由是观之,在特大安全事故发生后,一些地方官员不是以人民群众的利益和生命为重,而是以个人利益为重打着“小九九”。正是这种虚幻和功利的政绩观,导致伤亡数字在很多时候成了一种官场“游戏”,需要瞒报时,就连51名遇难者都可以齐齐“失踪”!如果不是幸存者和现场目击者立即提出强烈质疑,如果不是安监总局负责人明察秋毫,这曲“瞒报”闹剧可能还不会立马谢幕。人们禁不住要问,老百姓命咋就这么贱呢?某些官员为何敢这么胆大妄为?无视老百姓生命的“官”还配当官吗?

  目前,襄汾“9・8”特别重大溃坝事故已启动了严厉的问责程序,主管副省长被免职,省长也已引咎辞职。新闻还说,襄汾县政协一个副主席、县公安局一个副局长和事故发生地的陶寺乡一个领导等3人因涉及“瞒报”问题,已经被有关部门审查。不过,对于这样一个“结果”,不少人都心存疑虑,认为这些“副职”不过是“替罪羊”而已,如此数额巨大的“瞒报”,你就是借他们一百个胆,他们也是无力遮天的,背后还有比他们大着的官在“发号施令”。

  民众热切期盼,随着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的进一步深入,能拔开层层迷雾,让51名遇难者一度“失踪”之谜在舆论监督下现出“真面目”,给百姓一个令人满意的“下回分解”。如果确系地方官员恶意瞒报,那就不能只满足于媒体曝光和批评了事,而是要依照业已实施的突发事件应对法严处相关责任人,该摘帽的要摘帽,该送进大牢的要送进大牢。如果“高压线”不带上“高压电”,拿百姓人命当儿戏的“瞒报”就不会胎死腹中、寿终正寝!



来源: 中国法院网
[责任编辑:中国法治]

相关专题:南京大爆炸被指祸起违法拆迁

频道
分站

中国法治国际互联网站版权所有,未经协议授权,禁止下载使用或建立镜像
Copyright © 2014 by Chinaruleoflaw.net All rights reserved. Reproduction in whole or in part
without permission is prohibited
备案号:京ICP备09001449号 京公网安备:110108008263号 许可证号:京ICP证140110号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京)字第03531号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京网文(2014)0781-181号

关于我们 | 关于中国法治 | 联系方式 | 学会动态 | 编辑部 | 法治编辑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