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籍男子在赫章利用“伪基站”破坏公用电信设施获刑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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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赫章县人民法院审结首例利用“伪基站”发送垃圾短信牟利,破坏公用电信设施的刑事案件,依法以破坏公用电信设施罪判处被告人周某有期徒刑3年。
被告人周某系江西省瑞金市人。2016年10月,周某受聘于江西某广告公司,该公司“张总”将一套“伪基站”设备邮寄给周某。
2016年12月9日,周某在瑞金市某汽车租赁有限公司租用一辆白色丰田轿车,依照“张总”的指示将“伪基站”设备在租用车辆上安装调试好后,驾车在铜仁市、遵义市及毕节市金沙县、七星关区、赫章县等地非法占用中国移动公司、联通公司频点,强行与有效范围内的不特定手机用户建立连接,发送垃圾广告信息,迫使15858个用户与中国移动通信网络中断且收到相关垃圾广告信息。
同年12月13日,周某在赫章县城利用车上安装的“伪基站”设备冒充中国银行、建设银行的客服给中国移动用户、中国联通用户发送短信时被公安机关当场抓获。
经鉴定,周某使用的设备向GSM基站短信发送功能,可向普通GSM手机发送短信,属于非法无线电发射设备。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周某利用“伪基站”设备,多次非法占用中国移动公司、联通公司的手机用户使用频点,强行与有限范围内的不特定移动、联通用户手机建立连接,并发送垃圾广告短信且从中牟利,造成一万以上中国移动公司用户通信中断,其行为已构成破坏公用电信设施罪,应依法惩处。
据此,法院遂依法作出前述判决。
来源:天天快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