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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性单位缘何热衷于改制

2010-08-22 07:36:05

消息来源:中国法治 评论
作者: 徐林林    发布时间: 2008-08-07 10:45:08



    山东省教育厅最近提出,今后,各地不得再审批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改制,不得将公办学校出售、转让,严禁以学校改制为名进行乱收费。(新华网8月6日:《山东义务教育公办学校今后不允许改制》)

    公办学校改制,一方面导致公共教育资源大量流失,另一方面为教育乱收费开了方便之门。这是有目共睹的事实。因此,山东省教育厅此举,应该说是一个相当明智的决策。

    其实,不宜或不能允许改制的单位、机构,远不止义务教育阶段的公办学校。曾有报道称,某县公办医院、集体性质卫生所大多被“改制”。结果,医疗费逐年看涨,群众怨声载道,当地卫生主管部门无可奈何。在一些城市,公交营运原本十分正常,资金流量也不成问题。一经“改制”,反而弄得恶性竞争,票价上涨,市民出行十分不便。还有,某些与公共利益息息相关的事业单位,也在管理层的运作下匆匆“改制”,甚至包装上市了。然而,N年过去了,除了将绝大多数职工“改制”成了下岗人员,可谓岁月如流,山河仍旧。

    那么,一些公益性单位缘何热衷于改制?

    首先,官员把“改制”当政绩。在不少党政官员看来,“改制”是一个挺时髦的经济术语,与大胆改革是可以划等号的。因此,逼着所属单位改制,便成了他们捞取政绩的拿手好戏。既然顶头上司发了话,作为下属,怎敢顶着不改?

    其次,管理层有利可图。一般而言,只要某个单位改制了,就意味着管理层个个身价倍增。既使不上市,工资在原来基础上翻个三五番,都被认为是正常的。公益性单位“改制”后,老总们买车也好,出国也罢,都要便利得多,好处大大的有。

    再者,有利于奴役员工。改制,员工就得置换身份。哪怕工作了二三十年,丢个一两万元就算买断了你的工龄。如果有谁还想挣口饭吃,必须重签劳动合同,而且一年一签,吊着人家玩。而他某书记、某某长却被“置换”成了权力不受制约的董事长、总经理。一言九鼎,谁敢造次?

    如此“改制”,不仅“改”掉了员工的合法权益,而且还“培养”出了一批间接瓜分国有资产的“老板”,单位的公益性不变味才怪!



来源: 中国法院网
[责任编辑:中国法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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