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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保对象发价格临时补贴

2010-11-21 01:12:50

消息来源:中国法治 评论

国务院出台16措施稳定物价,所有公路下月起对鲜活农产品车辆免费

摘要:国务院办公厅20日通过中国政府网发布《国务院关于稳定消费价格总水平保障群众基本生活的通知》,要求各地和有关部门及时采取16项措施,进一步做好价格调控监管工作,稳定市场价格,切实保障群众基本生活。

    CFP供图

    国务院办公厅20日通过中国政府网发布《国务院关于稳定消费价格总水平保障群众基本生活的通知》,要求各地和有关部门及时采取16项措施,进一步做好价格调控监管工作,稳定市场价格,切实保障群众基本生活。

    《通知》指出,各地区、各部门要及时采取措施,实施短期应急措施与建立长效机制相结合,理顺价格关系与保障群众基本生活相结合,维护企业正常经营活动与打击价格违法行为相结合,做好价格调控监管和稳定市场价格工作。

    南方省区抓好蔬菜生产

    《通知》要求有关部门和各地切实加强蔬菜种植基地和蔬菜大棚建设,南方省区和有关蔬菜主产区要抓好冬季蔬菜的生产,中央和地方各级财政给予必要的支持;各地尤其是城市人民政府要扩大速生蔬菜生产规模,增加越冬蔬菜供应。加强冬季粮油生产田间管理。完善糖料收购价格政策和利益共享机制,稳定榨糖企业生产。

    把握好粮、油、糖投放节奏

    《通知》要求各地区保持地方储备粮油的投放力度,落实小包装成品粮油储备制度。有关部门要继续把握好中央储备粮、油、糖投放和轮换的节奏、力度,保障市场供应。城市人民政府要提前做好小包装成品粮油和越冬蔬菜等农副产品储备工作,加快蔬菜批发市场、社区菜店和冷链物流建设,提前做好粮食、食用油、蔬菜等应急保障预案。铁路部门要做好新疆棉花调运工作。

    鲜活农产品车辆免收通行费

    《通知》决定,自今年12月1日起,所有收费公路对整车合法装载鲜活农产品的车辆免收通行费;少量混装其他农产品以及超载幅度在合理计量误差范围内的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比照整车合法装载车辆执行;将马铃薯、甘薯、鲜玉米、鲜花生列入绿色通道品种目录。各地区要进一步规范和降低集贸市场摊位费和超市进场费。

    相关人群发放价格临时补贴

    《通知》要求各地区根据实际情况,对优抚对象、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发放价格临时补贴。对财政有困难的中西部地区,由中央财政给予适当补助。按照隶属关系,增加对大中专院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学生食堂补贴,各大中专院校要保持学生食堂饭菜价格基本稳定。切实安排好农村寄宿制学校学生的生活。

    社保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

    《通知》要求各地根据基本生活费用价格指数变动情况,尽快建立和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失业保险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的联动机制。逐步提高基本养老金、失业保险金和最低工资标准。

    调价要考虑社会承受能力

    《通知》强调,有关部门和地方要把握好政府管理价格的调整时机、节奏和力度,对已经确定的调价方案,要充分考虑社会承受能力,完善配套措施,审慎出台。必要时对重要的生活必需品和生产资料实行价格临时干预措施。

    《通知》要求尽快出台《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条例》,强化成本监管。抓紧修订《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将捏造、散布涨价信息的行为纳入价格监管范围,增强处罚的针对性,加大处罚力度;强化价格监管力量,重点打击恶意囤积、哄抬价格、变相涨价以及合谋涨价、串通涨价等违法行为,严厉查处恶性炒作事件,维护市场和价格秩序。

    及时公布市场价格

    有关部门将加强价格监测预警,建立健全价格新闻披露机制,及时公布市场价格情况,客观分析价格变动趋势,准确阐释价格政策,澄清不实报道,稳定社会预期。

    《通知》还要求各地区、各部门在今年11月底前将贯彻落实本通知的情况报告国务院。国务院将组织督察组赴各地调查了解各项政策措施的落实和市场物价情况。新华社

    16项措施

    1 大力发展农业生产

    2 稳定农副产品供应

    3 降低农副产品流通成本

    4 保障化肥生产供应

    5 做好煤电油气运协调工作

    6 发放价格临时补贴

    7 建立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的联动机制

    8 继续落实规范收费的各项规定

    9 积极稳妥推进价格改革

    10 规范农产品经营和深加工秩序

    11 加强农产品期货和电子交易市场监管

    12 健全价格监管法规

    13 加强价格监督检查和反价格垄断执法

    14 完善价格信息发布制度

    15 切实落实“米袋子”省长负责制和“菜篮子”市长负责制

    16 建立市场价格调控部际联席会议制度

    解读

    “16条”近半内容针对农副产品

    中央部委和地方政府共同努力、临时措施和制度建设相结合是《通知》亮点

    在17日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稳定物价两天后,国务院于19日向各部委、各省政府下发《关于稳定消费价格水平保障群众生活通知》(简称《通知》)。《通知》明确规定16条具体措施,要求各地区、各部门在月底前将贯彻落实本通知的情况报告国务院。除了时间上比较急迫外,《通知》出台的措施既有临时性措施,还着眼于长期性的制度建设。

    时间急迫 地方政府和部委齐动手

    5月26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严厉打击囤积居奇、哄抬农产品价格等违法行为;随后,国家发改委等三部门下发通知牵头打击当时大蒜、绿豆、玉米等农副产品轮番涨价的行为,这是近3年来,国务院首次出手稳定农产品物价。

    此次是国务院今年第二轮采取稳定物价措施。与上次相比,此次下发通知层级更高、中央部委和地方政府“上下齐发力”,《通知》措施针对性强、操作性强。

    此外,《通知》贯彻力度更大、时间更为急迫。国务院要求各地区、各部门在月底前将贯彻落实本通知的情况报告国务院。留给各地和各部门贯彻执行的时间只有10天时间。

    据国家统计局公布数据显示,10月份CPI同比上涨4.4%,创两年来新高。此外,美国等国家启动新一轮的货币宽松政策,进一步推动了原材料和农产品价格,加大我国输入性通胀的预期。

    控制物价打“民生组合拳”

    中国社科院农村经济研究所研究员李国祥昨晚接受南方都市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要想实现我国今年CPI达到3%的目标,实行消费价格调控是当务之急。

    《通知》的16条措施中,有近一半的内容是针对农副产品,涵盖农副产品生产和供给、运输、化肥供应、经营和加工、储备、期货市场等各个环节和领域。与今年第一次稳定物价的“打击囤积居奇”的调控范围要宽得多。

    从今年以来C PI上涨的因素来看,食品类价格是主要推手。如10月的CPI涨价因素中,食品类价格上涨10.1%,为CPI贡献了74%。

    李国祥介绍,《通知》中,国务院特别强调生活消费品价格的调控,而重中之重是农副产品。因为农副产品有个生长周期,有些措施并不是短期见效,有的举措是为明年服务的。当然,在蔬菜等供应方面,年底就可以看到调控的效果。

    此外,《通知》还规定了加强煤电油气运协调工作,发放价格临时补贴,“对已经确定的调价方案要充分考虑社会承受能力,审慎出台”等“保民生”的措施。

    临时制度和长期制度并存

    《通知》另一亮点是在出台许多临时性措施的同时,还出台了许多长期性制度建设。如:“建立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的联动机制”,“健全价格监管法规”,尽快出台《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条例》,抓紧修订《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将捏造、散布涨价信息的行为纳入价格监管范围;完善价格信息发布制度,以及建立市场价格调控部际联席会议制度。此外,还重提过去起到重要作用的“米袋子”省长负责制和“菜篮子”市长负责制。

    李国祥认为,将临时性的措施和长远性的制度建设相结合,措施相对更有约束力和贯彻力,影响力更大。南都记者杨章怀 发自北京

[责任编辑:中国法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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