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不能让老百姓做“人肉吸尘器”

2010-08-28 05:18:31

消息来源:中国法治 评论
作者: 王军荣    发布时间: 2009-01-24 09:16:45



    位于珠海拱北,全长497米的岭南路,其改造工程从开工至今已有9个月了,却还没见到完工的迹象,这可苦了居住在附近的居民。马上就过年了,岭南路附近的居民都有一个共同的心愿,希望道路能尽快修整完毕,在新的一年里面早日摆脱做 “人肉吸尘器”的日子。 (1月23日《珠江晚报》)

  一段不到500米的路面,竟然修了9个月还没有完工的意思,实在是“雷人”,恐怕能够载入吉尼斯纪录了。

  修路,虽说是为了公众,但要知道,修路却是要影响到附近居的生活质量的。现在,附近的居民过得是什么样的生活?带口罩、关窗;没有照明设施;路面有部分下水道口既无遮盖又无标示,存在着一定的安全隐患;下雨路面有积水,如果雨量大,变成“水浸街”。按照市民的话,就是成为“人肉吸尘器”,这竟然已经成为生活的常态。

  修一条不到500米的路,需要多长时间?众所周知,任何工程在开工之前都有一个预算,不仅包括各种材料和资金的支出,而且包括完工时间;而且这个预算是经过审批和核查的。预算内的完工时间,显然不会是拖到9个月了还完成不了。究竟是什么原因造成这个工程如此拖拉?无论如何,一条不到500米的路,要修那么长的时间,其原因肯定是复杂的,其背后可能还存在着许多不为人知的因素。这需要向公众作一个解释,更为重要的是,需要有人向公众道歉;需要有人为此负责;需要有人为此受罚。

  “人肉吸尘器”的日子,就是“水深火热”的日子,可如果没有人向公众解释和道歉,那类似的“漫长式修路”还会再现,这样的工程哪里还有民本意识?



来源: 中国网
[责任编辑:中国法治]

相关专题:南京大爆炸被指祸起违法拆迁

频道
分站

中国法治国际互联网站版权所有,未经协议授权,禁止下载使用或建立镜像
Copyright © 2014 by Chinaruleoflaw.net All rights reserved. Reproduction in whole or in part
without permission is prohibited
备案号:京ICP备09001449号 京公网安备:110108008263号 许可证号:京ICP证140110号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京)字第03531号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京网文(2014)0781-181号

关于我们 | 关于中国法治 | 联系方式 | 学会动态 | 编辑部 | 法治编辑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