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酝酿热价调整要兼顾社会公平

2010-08-22 08:10:51

消息来源:中国法治 评论
作者: 黄云香    发布时间: 2008-09-10 15:22:59



    冬日临近,供热企业即将再次面临供热高峰。但是,煤炭价格的高企和热价的限制却让热电企业面临困境。面对热电企业的困境,包括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和中国城镇工业协会在内的多家行业协会已向有关部门提交报告,建言调整热价,出台相关行业扶助政策。(《21世纪经济报道》9月9日)

    从供热企业的角度去看,要求热价调整的主要理由是:现行供热价格偏低,供热企业大面积亏损,造成经营困难。考虑到供热企业的实际困难,笔者认为适当涨价是应该的,但具体涨幅多少要考虑居民的承受能力,尤其是下岗失业等低收入人群。

    在现行体制下,确定公用事业性垄断行业的商品价格,从某种意义说,是权衡财政、消费者和垄断企业利益的艰难抉择。由于垄断行业经营的是一种特殊商品,这种商品与老百姓生活密切相关,消费者又无法选用替代产品。垄断行业提供的商品价格,无法经过市场竞争调节,因而消费者应参与定价决策。

    冬季寒冷时间较长,前后大致有五个月需要供暖,需求面广,调整供热价格不能仅凭供热企业一份申请材料就提价,也不能由哪一个部门说了算,要充分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通盘考虑工薪阶层和困难群体的承受能力。毕竟,垄断行业是否亏损,亏损多少,普通老百姓并不知情,由于一些垄断行业一直实行高工资高福利,每当经营遇到困难,就想以提高商品价格改善经营局面,这显然是让人难以接受的。

    不容忽视的是,垄断行业与消费者之间往往存在着信息不对称的问题。出于行业利益考虑,垄断行业对经营成本大都秘而不宣,容易虚增经营成本,谋求提高价格。由此看来,酝酿热价调整要形成合理的价格,关键是建立平衡财政、垄断企业和消费者三者利益的有效机制。

    虽然提高热价对于缓解热电企业目前的困境会有很大的促进作用,但民用热价的提高将考验民众的承受能力。一边是民众需要冬季“取暖”,一边是企业需要资金“回暖”,只有在这个“暖”字上面做足文章,才能确保热价调整能为百姓所接受,真正兼顾社会公平。



来源: 新华网
[责任编辑:中国法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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