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供热企业的角度去看,要求热价调整的主要理由是:现行供热价格偏低,供热企业大面积亏损,造成经营困难。考虑到供热企业的实际困难,笔者认为适当涨价是应该的,但具体涨幅多少要考虑居民的承受能力,尤其是下岗失业等低收入人群。
在现行体制下,确定公用事业性垄断行业的商品价格,从某种意义说,是权衡财政、消费者和垄断企业利益的艰难抉择。由于垄断行业经营的是一种特殊商品,这种商品与老百姓生活密切相关,消费者又无法选用替代产品。垄断行业提供的商品价格,无法经过市场竞争调节,因而消费者应参与定价决策。
冬季寒冷时间较长,前后大致有五个月需要供暖,需求面广,调整供热价格不能仅凭供热企业一份申请材料就提价,也不能由哪一个部门说了算,要充分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通盘考虑工薪阶层和困难群体的承受能力。毕竟,垄断行业是否亏损,亏损多少,普通老百姓并不知情,由于一些垄断行业一直实行高工资高福利,每当经营遇到困难,就想以提高商品价格改善经营局面,这显然是让人难以接受的。
不容忽视的是,垄断行业与消费者之间往往存在着信息不对称的问题。出于行业利益考虑,垄断行业对经营成本大都秘而不宣,容易虚增经营成本,谋求提高价格。由此看来,酝酿热价调整要形成合理的价格,关键是建立平衡财政、垄断企业和消费者三者利益的有效机制。
虽然提高热价对于缓解热电企业目前的困境会有很大的促进作用,但民用热价的提高将考验民众的承受能力。一边是民众需要冬季“取暖”,一边是企业需要资金“回暖”,只有在这个“暖”字上面做足文章,才能确保热价调整能为百姓所接受,真正兼顾社会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