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爆出的山东新泰地方政府将多名上访者强送至精神病院的消息还萦绕耳旁,今天又看到了一则令人如此揪心而气愤的新闻!这当地政府不理会人民的异议也罢,反而以暴力手段限制提出异议者的人身自由,笔者实在忍不住要质问这个政府:国法国策何在?为何如此漠视人民的表达权?
众所周知,表达自由早已被我国的宪法确认为公民的基本权利。党的十七大也指出发展基层民主,以保障人民享有表达权、参与权、知情权、监督权等更多更切实的民主权利。显然,表达权是公民参与社会决策过程的前提条件。甚至可以说,表达权是这些民主权利中最基本也是最核心的一种权利。试想,如果人民连说句话的权利也没有了,又还谈什么去行使监督权、参与权等其它权利呢?
十七大“保障人民表达权”的提出,目的就是使党的各级干部懂得并积极听取民意,真正把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作为决策的依据与施政的切入点和落脚点。而山东临朐多名村民对移民款提出争议遭拘捕的事实,让笔者看到的却是一些地方政府严重的官僚主义和闭耳塞听、无视人民呼声的盲目而粗暴执政方式。笔者相信,如此不讲党性、不重品行、不作表率的行为必将受到人民的一致谴责。
笔者认为,一些官员之所以如此漠视人民的表达权,除了自身素质较低、工作作风不正外,背后更有可能隐藏着消极腐败的违法乱纪行为。他们往往因为害怕人民指出了他们的“软肋”才不遗余力地漠视、打压人民的表达权。因为民主向来是腐败的天敌,而表达权更是民主制度的根本标志,是一种极为有效的“政治防腐剂”。
最后,笔者呼吁有关部门彻查类似漠视人民权益的行为,一经证实违法,严惩不贷。要知道,人民群众提意见和建议,必是源于他们有困难有诉求,同时说明政府工作还有需要改进的地方;每一个领导干部只有善于从群众意见中听出自己的责任和义务,才能真正建立一个高效廉洁的服务型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