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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警方追踪写批评报道记者 称不存在地方保护

2010-09-04 18:33:51

消息来源:中国法治 评论
 
http:/ 华夏记者网    时间:2010-08-30   
  7月21日上午,千龙网财富频道发表了一篇报道《瀚霖生物:中国生物化工行业的又一大忽悠》,文中认为,山东莱阳一企业在生产技术和对外宣传等方面有一些问题。


  报道发表后发生了许多事。“企业所在地的政府宣传部门进京公关,当地警方追着调查记者,这些事情让我深感惶恐和愤怒。”8月22日,该报道的主要作者、千龙网记者文良成对中国青年报记者说。


  莱阳警方在此事中表现得很坦然。莱阳市公安局负责人表示,被报道的企业报了案,公安局是根据刑法有关规定依法调查,“找记者是为了解写文章的背景”。


  目前,文良成在四川老家休年假。年假时间已经过了,但他还在“潜伏式”休假。 


  记者在害怕什么?新闻报道是否失实到底应由谁来认定?警方在何种情况下可以介入新闻事件?


  继仇子明事件后,相关话题再次受到广泛关注。


  要求保密的线人


  今年39岁的文良成笔名阿良,现任千龙网品牌中心总监。2000年3月进入千龙网后,曾发表许多文章。


  据文良成说,今年7月初的一天,他接到一位北京男子的电话。“他说有中国生物化工领域的新闻材料,经过简单交流,我们决定见面。当天下午,我们如约在千龙网所在办公地点旁边的银座二楼咖啡厅见面,该人向我提供了山东瀚霖生物技术有限公司(下称‘瀚霖生物’)的商务计划书,说瀚霖生物四处散发该计划书,但其中多有不实之言。”


  文良成说,此人还对他说,在中国生物化工行业,存在一些不正常的现象,比如鱼龙混杂、恶性竞争等,而因这个行业属于新生行业,科技含量高,公众对其了解不多。如果相关企业采取不正当竞争手段,会具有很强的蒙蔽性,又因投入巨大,一旦造成损失也是非常巨大的。“希望千龙网高度关注,进行报道,发出预警。”


  “他主动向我出示了身份证,并希望对他作为提供者的身份和新闻来源保密,不要披露给任何单位或个人。”


  此后,文良成对瀚霖生物的商务计划书进行了研究,“瀚霖生物在其中称,‘公司集资30亿元人民币,5年内分三期完成生产线’;国家开发银行就将‘进行支持贷款50亿元以上’。一旦内容不实,后果不堪设想。”


  之后,文良成与千龙网记者刘洪昌商量,决定对此进行采访。“我们将选题向分管副总裁做了汇报,得到领导同意后,我多次与前述消息人士联系,希望他能介绍相关业内人士,提供给我们采访。”


  7月5日,文良成来到上海,对业内人士进行了采访,“获得了大量的佐证材料,发现瀚霖生物的商务计划书与采访到的资料有多处重要矛盾之处。”


  此后,文良成开始写稿,将刘洪昌整理编写的关于其他企业的相关报道作为最后一个部分,并将题目确定为《瀚霖生物:中国生物化工行业的又一大忽悠》。


  据文良成说,7月20日,经过从记者到部门主管到分管副总裁的三级审稿流程,稿件获得通过。


  7月21日,千龙网财富频道发表了这篇报道。


  政府部门出面“协调”后稿件被撤


  稿件被多个网站转载,文良成还要继续采写后续报道,但此后发生的一些事,让他不能继续。


  文良成说,7月23日,千龙网收到一份落款为“山东莱阳市委宣传部”的函件,称该报道没有采访瀚霖生物相关当事人,是虚假报道,要求撤稿。


  通过文良成的法律顾问、上海市新文汇律师事务所的富敏荣律师,记者拿到了这份函。


  在这份《关于要求千龙网删除有关瀚霖生物负面报道的函》中有这样的表述:“经调查,该文作者在从来没有到过瀚霖生物公司进行采访,也没有向当事企业核实,更没有向当地政府和有关机构调查了解的情况下,只是根据所谓的‘行业人士’一面之辞,写出了此篇报道,违背了新闻真实性的原则,造成了报道的内容与事实背离,给瀚霖生物企业和文中涉及的当事人造成了不良影响。为此,我们认为贵网站及记者这种做法违背了新闻真实性原则,是不负责任的行为。要求贵网站首先立即删除不负责任的报道;其次,欢迎贵网站到企业进行实地采访,考察指导,以便澄清事实真相。”


  但是,该函件上没有公章,也没有相关联系电话。


  据文良成说,7月31日,千龙网分管副总裁告诉他,莱阳市委宣传部部长以及两名干部,来京会见千龙网有关负责人。此次双方见面后,莱阳市委宣传部承诺不以“虚假新闻”作为撤稿理由,并补发一份书面函予以确认。千龙网有关负责人同意撤稿。


  8月1日,莱阳市委宣传部再次给千龙网发来函件。在这份《关于要求千龙网删除有关瀚霖生物负面报道的函》中,有这样的表述:“瀚霖生物和凯赛公司的专利权之争,其本质是美国企业企图垄断长链二元酸技术、打压中国民族生物工业的发展空间。此事已引起有关部门的高度关注。基于保护民族企业利益、保护我国自主知识产权的考虑,我们要求贵网站对该文予以删除。”


  凯赛公司是《瀚霖生物:中国生物化工行业的又一大忽悠》一文中提到的另一家企业。


  记者注意到,据有关报道,2010年5月11日,上海凯赛生物技术研发中心有限公司起诉瀚霖生物生产长链二元酸专利侵权,要求瀚霖生物停止生产并作出赔偿。而瀚霖生物于2010年6月7日诉上海凯赛生物技术研发中心有限公司有关专利无效。7月1日,国家知识产权局正式受理此案。


  尽管此函中确实未提“虚假新闻”,但对于函中内容,文良成并不认同:“据我所知,凯赛公司和瀚霖生物都是在中国注册的公司,而且工厂都在山东,当地宣传部将其中一方定为‘美国企业’,纯属乱打‘政治牌’,胡找‘挡箭牌’,难以掩盖地方保护主义的实质。”


  近日,记者在网上搜索发现,在千龙网上,《瀚霖生物:中国生物化工行业的又一大忽悠》正文已被删除,但其他网站上还有转载。


  那么,当时千龙网管理层对此事究竟持何种态度,稿件是否经过正常程序,当时同意撤稿原因是什么?


  8月22日,记者联系千龙网一曾姓副总,对方表示还在进一步了解此事,暂不接受记者采访。


   莱阳警方进京调查记者


  稿件被撤后,事情并没有到此结束。


  8月8日,文良成回到四川老家休年假。8月9日,单位打来电话,告诉他莱阳警方来京调查。


  据文良成说,当天下午,他接到一位自称莱阳警方的刘姓人士打来的电话,希望他回京接受调查。 


  “我说,我刚回到老家,有什么事情等我休假结束以后再说。对方问,你的假期是多久?我说大约一周或者10天。对方说,不能等这么久,你必须回到北京,或者我们到你家乡来。”


  文良成说,在这次通话中,他曾询问对方调查什么、受谁安排、是否立案,对方均拒绝告知。


  “我被迫答应过两三天回京,对方要求务必在8月11日前到京。经过认真思考和与律师沟通,我决定关闭手机,继续休假。”


  据了解,该报道的另一作者刘洪昌两次接受了莱阳警方的调查。


  8月22日,记者联系到刘洪昌,他回忆了当时警方找他调查的情况。


  刘洪昌第一次接受调查是在8月9日。“警察找我说是了解一些情况,他们说我们这篇文章与他们的调查情况不符,对文中提到的企业(瀚霖生物)造成了不好的影响。”


  “在问了我一些个人情况,包括原住址、现住址、何时入职、工资待遇等内容后,还问了我所在部门的一些情况,包括部门领导、部门成员、规章制度、日常工作内容等。”


  据刘洪昌回忆,那次调查持续了3个多小时,警方问了许多问题,包括有没有去实地采访过、有没有人或企业就这篇文章给过记者钱或物、文章是谁发上网的等等。


  “他们针对文章署名中的‘千龙网记者’身份,问我‘具不具备记者资格或有没有记者证’,我说‘没有’,他们说没有记者证就是不具备记者资格,然后问阿良‘具不具备记者资格或有没有记者证’,我说‘不知道’。”


  8月12日,莱阳警方再次找到刘洪昌进行调查。这次调查,时间不到1个小时。


  “他们问阿良这段时间有没有来公司上班、有没有跟我联系,我说没有,问知不知道阿良去哪了、有没有阿良家的地址或其他联系方式,我说不知道。”


  调查目的是“背景”


  那么,莱阳警方此次进京调查记者的案由是什么呢?8月23日,记者联系到了莱阳市公安局局长郭善海。


  郭善海告诉记者,《瀚霖生物:中国生物化工行业的又一大忽悠》一文发表后,企业向公安局报了案,认为千龙网的文章损害了企业的名誉和声誉,所以他们才对此展开调查。“我们找记者的目的,就是为了了解一些写文章的背景。”


  “谁叫你写的发的这个文章,文章符不符合事实,这是关键。”郭善海说,“而且我们莱阳市委宣传部找到千龙网后,他们也承认(该报道)严重失实,所以第二天就撤下来了。说明他们反映的问题不是事实,损害了企业的名誉和声誉。”


  有人质疑,此事警方介入有地方保护之嫌。对此,郭善海说,莱阳市公安局是依法办案,不存在地方保护的问题。


  在新闻报道中,被批评对象认为报道失实时,通常会采取发表声明或在法院起诉的方式进行澄清或维权,那么,这次新闻事件中,为何当地警方会直接介入调查?


  郭善海说:“问题是企业现在没有走法院这个渠道,民事附带刑事,公安机关去调查是完全可以的。”


  “我们现在需要对案件进一步了解,能不能追究刑事责任,这个需要随着案件的情况,按证据来说话。”


  那么,瀚霖生物是否向公安机关报案?为何至今未对此发表相关声明?


  8月24日,记者设法取得瀚霖生物负责人的电话,不过数次拨打均占线或无法接通。电话唯一接通的一次,对方在电话里委婉表示“正忙”。


  截至发稿,记者仍未能就相关问题听到瀚霖生物方面的说法。


  依然疑问重重


  日前,就此次新闻事件,有媒体发表了一篇题为《记者因批评报道山东莱阳企业遭当地警方追踪》的稿件。对此,8月25日,莱阳市委宣传部专门向媒体发出了一份情况说明。


  在这份情况说明中,对“记者遭当地警方追踪”,莱阳市委宣传部表示:“稿件中提到记者阿良因发表针对一家私营企业的批评报道,休假期间遭当地警方追踪调查。据我们了解,山东瀚霖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在媒体发表针对企业的失实报道的情况下,根据律师建议,向当地公安部门报案,要求公安查处。当地公安部门遂立案侦查,以便查清是否存在企业竞争对手幕后操纵、恶意竞争等行为,但从没有针对媒体和记者追究法律责任的意图。在展开调查过程中,为了掌握第一手资料,办案人员曾到京见过千龙网有关领导,计划与两名记者见面了解情况。但第一作者阿良却以休假为由,拒绝与调查人员见面。警方调查人员无奈只得返回。正是在这种情况下,深圳商报刊发了上述报道,由此造成了有关媒体对公安机关使用公权力调查记者的议论。”


  对于《瀚霖生物:中国生物化工行业的又一大忽悠》一文本身,这份情况说明中认为:“据我们了解,千龙网的记者阿良(真名文成良)和刘洪昌没有新闻出版总署颁发的记者证,也从未到所报道的企业――山东瀚霖生物公司进行过任何形式的采访,更没有从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了解情况。对此,企业意见很大,认为这是一种不负责任、背离事实的行为,甚至有可能存在公司竞争对手幕后操纵、诋毁公司商誉的行为。”


  到此,此次新闻事件中,依然疑问重重:《瀚霖生物:中国生物化工行业的又一大忽悠》一文到底是否失实?该报道是否与凯赛公司和瀚霖生物之间的专利纠纷有关?当地宣传部为企业赴京要求网站撤稿、通报情况说明是否符合程序?各方应该先查明并指出文章是否失实或何处失实,还是直接由警方介入?(稿源:中国青年报 记者:王国强)


 

[责任编辑:中国法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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