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就业歧视不能像市场挑选菜

2010-08-22 02:53:19

消息来源:中国法治 评论
作者: 黄守洲    发布时间: 2008-05-05 13:50:14



    3月16日开通的“中国政法大学就业信息网维权频道暨大学生就业维权网”是我国第一个专司大学生就业维权投诉的公益网站。(5月04日《法制日报》)

    开通就业维权网,积极意义值得肯定,无奈的是,它存在的现实解决问题的意义有待观察,停留在“表明意义”上的东西,着实让人思考。

    给难于治理的就业歧视下了一个定义,阻碍高校学生公平就业的一大顽疾。就业歧视这一顽疾,也算是人才自由流通的“牛皮癣”,如不加于治理,并非小病。

    本人认为,人才市场自由流通是好事,但不能自由到“无法无天”地步,更不能出现歧视浪费人才。当前,“疯狂”的人才市场之所以存在一些歧视的观念,深层次问题有待挖掘思考,一个简单的比例,像市场挑选菜一样。在人才市场自由流通,大学生是“自由择业”相当灵活,这是好事,其中也有不少人不理解,以前的大学包分配拿铁饭碗,现在什么都没了,凭自己实力找饭吃,如果能力不行只能“待业”,领取低保,回家啃老;而用人单位,有喜有忧,一方面面对中国目前大批量生产的大学生,感到找不到自己的“千里马”,困惑,甚至鄙视,但是人是要用的,菜再挑选也是买回来吃的。这样矛盾下,只能出一些“歧视”条条框框,意在招纳贤才,当然也会引来一些求职者的“投其所好”。可笑的是,某些用人单位还满嘴的说,自己找不到合格的人,没有物色到如意“千里马”。

    其实,用人单位自己就应该反思一下自己,在当前大学生毕业市场中,用人单位选择人才的余地太大了,只要待遇各方面跟得上,用人标准不要太苛刻,相信各种马都可以找到。若是要找千里马,就不得不自己睁开慧眼,而不是绞尽脑汁设计条条框框,应该“不拘一格降人才”。

    当前,用人单位的所谓条条框框,针对用人单位本身来说,是必要的,毕竟自己有了一定人才选择权,主动把握,还有就是满足自己的需要。针对用人需要不得不如此下“条条框框”的,比如,飞机飞行员的身体素质要求,电视节目主持人的相貌气质要求,餐厅厨师的“肝病传染”要求,等等,行业需要是无可厚非的。但是,某些单位盲目跟从,夸大职业需要,在脸蛋、身材、酒量、户籍、年龄、性别等方方面面,是否为公司献身等问题要求。让人看到了就业歧视太不简单了,某些要求显然是违法。但是,在我国法律意识不够,不管什么违法的事情只要大家习惯,那就成了自然现象,出现法不责众,最后践踏法律尊严,羞辱求职人的人格。

    如何解决就业歧视这一大顽疾?应该对用人单位的用人观念“号脉”,就业歧视是存在一定“挑剔”,并且这种“挑剔”于理于法所不容,而且是形成了一种“蝴蝶效应”。问现在有多少老总不是大学生毕业的?十全十美的如意千里马是从“挑剔”找到的吗?人才终究应该用“生产力标准”来衡量,能尽其职创造效益,何尝不是人才呢?用人单位怎么就好好让一些人才发挥自己的创造力,何必一方面设计条条框框,一方面苦闷自己找不到“千里马”。这样自己怎么也不想想自己的“择人观念”是否存在问题?自己是不是一个合格的“伯乐”呢?

    用人单位应有自己的看法需求,回归平常心态。而不是看到别人设计了某些条条框框就招到所谓的如意人才,自己也盲目跟从。

    当然,用人单位设计就业歧视也有自己的苦衷,甚至情非得已。用人单位的对面是就业人群,包括大学生毕业生,他们是一个弱势群体,很多权利得不到保障?就业歧视无法从根本消除,用人单位岂不是流氓?人才市场长期漠视法律尊严、无秩序的下去,终究出现打压挫伤人才的困境,造成人才浪费,那引来的社会问题实在让人堪忧。

    人才市场并非菜市场,菜可以随便挑选吃,人才经不得歧视、挫伤和浪费。



来源: 中国法院网
[责任编辑:中国法治]

相关专题:南京大爆炸被指祸起违法拆迁

频道
分站

中国法治国际互联网站版权所有,未经协议授权,禁止下载使用或建立镜像
Copyright © 2014 by Chinaruleoflaw.net All rights reserved. Reproduction in whole or in part
without permission is prohibited
备案号:京ICP备09001449号 京公网安备:110108008263号 许可证号:京ICP证140110号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京)字第03531号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京网文(2014)0781-181号

关于我们 | 关于中国法治 | 联系方式 | 学会动态 | 编辑部 | 法治编辑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