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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学生劝说父母拆迁是懒政行为

2010-08-22 21:47:18

消息来源:中国法治 评论
作者: 白峰    发布时间: 2008-11-07 09:22:21



    “……亲爱的爸爸妈妈,让我和你们一样一辈子住在又脏又乱的村里,我会开心吗?让我和你们一样天天下地干活、一辈子当农民,我能过好吗?亲爱的爸爸妈妈,如果你们支持小区建设就请签上名字。”这是洛阳市洛龙区古城乡政府起草、由古城乡青阳屯村中小学生交给家长签字的一封公开信。古城乡政府为完成青阳屯村拆迁任务,想出了这个办法。(11月5日《东方今报》)

    乡政府起草给家长签字的一封公开信,这主意也够怂的。按说给家长的一封信是劝说家长为了孩子的健康成长,给学生创造良好的学习氛围,配合学校抓好孩子的教育成长成才,可古城乡政府的此公开信却是想通过孩子劝说家长,让家长在拆迁协议书上签字,这是将政府认为难做通的工作通过孩子去做,是一种转嫁矛盾的方法,更是一种懒政行为。

    拆迁工作本来就是一项麻烦工作,也是矛盾比较集中的工作,如果将工作做通,让被拆迁者理解和接受,要做到和谐拆迁,这就需要拆迁者的工作先期做好。“打铁还需自身硬”,要让老百姓接受拆迁协议,协议要在阳光下运行,让被拆迁者接受,就需要政府扑下身子,和被拆迁者面对面,进行交流和协调,看看被拆迁者需要什么?什么事最需急办,要解决,先让老百姓摆出自己的理由,对合理的要求就答应,对不当要求或者歪理邪说就去做工作,讲清拆迁政策和拆迁的意义。从古城乡政府拆迁村庄时,老百姓提出的要求也很简单,就是“先给他们建设好新小区,或者至少要让他们能看到新家在哪儿”。这也不为过,况且也有前车之鉴。“附近其他村被拆迁两三年了,至今没见小区的影子”,这些正是村民所担忧的,更是他们不放心的。作为乡政府应该完全有理由也有责任答应村民的需求,或者要给村民立下字据,让村民放心,村民的工作会顺理成章的做通,心也顺了,理也通了,工作也就好做了。

    但是,乡政府不是去更好的找拆迁受阻的原因,尽心竭力为村民解决问题,而是想通过便捷、简单、粗暴的方式,并且通过中小学生这些未成年人去哭闹家长,这是做工作还是侵犯孩子的权利?这种行为是违反《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况且孩子也没有完全的行事能力,更代替不了家长的行为。这些乡政府难道就不知吗?

    让孩子们去做家长的工作,要乡政府的干部做什么?是去打牌,还是喝酒;是下棋,还是上网?这难道不是一种懒政行为吗?



来源: 中国法院网
[责任编辑:中国法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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