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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安全生产,不要高“出镜率”

2010-08-21 18:52:31

消息来源:中国法治 评论
作者: 陆志坚    发布时间: 2007-12-21 14:32:08



    “李局长出镜率很高,首先不是一件好事。”这是中央纪委副书记干以胜说,“他一出现,就有重大事故发生。”国家安监总局局长李毅中点头表示同意,“我最好能销声匿迹。”20日,在中央纪委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两位官员的幽默并没有使会议的主题轻松起来――事发至今已两年多的黑龙江七台河矿难,11名责任人应该受到刑事处罚,但至今没有得到处理。(12月21日 人民网)

    确实,李毅中出镜率高并非好事。他的出镜,总是伴随着矿难后的揪心和痛苦,公众都不愿看到其频频奔波于各地的身影,更不愿听到其愤怒的谴责声。那么,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生产重于泰山,谁又该出镜率最高?

    各级领导干部深入矿井检查的出镜率应最高。每一起矿难的背后,都有人祸的影子。而这种人祸在很大程度上就是领导干部及职能部门疏于安全检查,鲜见于下矿井,习惯于以会议贯彻会议,以下发文件替代工作落实,致使安全检查停留于形式,没有真正地将安全防范措施落实在行动上、落实在细微中。

    安全生产来不得半点侥幸心理。因而,杜绝安全事故,各级领导干部及其职能部门就当时时刻刻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经常深入矿井看一看、查一查,认真地排查安全隐患,不留死角、不存盲区、不疏忽大意。只有思想上高度重视,行动上务实谨慎,工作上精益求精,安全事故就能得到有效遏制。

    严厉惩治事故责任人的画面出镜率应最高。矿难事故屡禁不止,尽管有矿主利欲熏心的因素,但更有对相关责任人责任追究不到位的原因。而问责机制的乏力,就会使事件的处理失之于宽、失之于软,滋生麻木思想,对生命、对制度缺失敬畏心理。黑龙江七台河矿难至今已整整两年了,可11名责任人仍未受到刑事处罚。显见,这种责任追究上的避重就轻、避实就虚,只能导致安全事故频发,损害了党纪国法的严肃性。

    另外,对矿主安全意识、安全防范措施的业务培训出镜率应最高。强化矿主的安全意识,警钟长鸣,防患于未然,使其真正做到利益与安全“两手抓、两手都硬”,这是杜绝安全事故的前置条件。

    当然,狠抓安全生产不是为了出镜率。但面对李毅中“我最好能销声匿迹”的感慨,各级各部门应当有所思,扪心自问:我尽职了吗?



来源: 中国法院网
[责任编辑:中国法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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