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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孝感:穿法袍上访法官 以打人方式闹访

2010-07-31 17:23:38

消息来源:中国法治 评论

称其在食堂用金属瓢猛击中院领导头部

摘要:今年6月21日至23日,为了妻子与湖北省孝感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劳动纠纷案,孝感市中级法院法官冯缤曾连续3天身穿法官服,胸佩国徽,站在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门口手举一个大大的“冤”字牌“上访”,引起社会广泛关注。

    南都讯 今年6月21日至23日,为了妻子与湖北省孝感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劳动纠纷案,孝感市中级法院法官冯缤曾连续3天身穿法官服,胸佩国徽,站在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门口手举一个大大的“冤”字牌“上访”,引起社会广泛关注。昨日,中共孝感市委政法委新闻发言人就此事接受新华社记者采访,表示冯缤被开除党籍并被免除法官职务与其合法正当的表达诉求无关,而其在上访过程中经常以殴打他人等过激方式闹访。

    该发言人表示,冯缤是1992年以企业职工身份调到基层法院工作的,1998年2月调入孝感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其妻胡敏,原为下岗职工,2000年10月,经冯缤反复申请,市中级法院为解决其家庭困难临时安排胡敏负责审判庭的清理卫生工作。2007年12月,市中级法院依据省政府办公厅相关文件规定,开展清退临时工和转签劳动派遣合同工作。在清退过程中,冯缤执意要中院与胡敏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由于该要求不符合省、市政府清退临时工的文件精神,也不符合《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在其要求无法得到满足的情况下,冯缤、胡敏提起劳动争议仲栽,然后到法院起诉。经省高院指定管辖,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09年9月16日作出终审判决:维持被告湖北省孝感市中级人民法院解除与原告胡敏劳动关系通知书,由孝感市中级人民法院为其按标准补交各项社会保险费和支付胡敏经济补偿金6000元。对此,冯缤不服,从此经常以殴打他人等过激方式闹访。

    发言人表示,冯缤被开除党籍并被免除法官职务与其合法正当的表达诉求无关。开除他的党籍和免除他的法官职务的主要依据是:1、在劳动争议仲裁期间,冯缤实施了多次到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妨碍公务的行为,并打伤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执法人员。2、先后多次在孝感中院培训中心一楼大餐厅,谩骂、侮辱、恫吓正在进餐的院主要领导。3、冯缤于2009年10月30日中午在院机关食堂就餐时,趁主要领导不备,用食堂盛汤的长把金属瓢向其头部猛击。对此公安机关依法对冯缤作出行政拘留10天并罚款500元处罚。孝感市直机关纪工委于2009年12月14日开除冯缤党籍。2010年7月8日,市中级法院第十七次审判委员会一致通过免除其法官职务。

    对自己被免职的原因,昨日,冯缤接受《法制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他的确曾经到劳动局去上访,结果是他被人家打成了轻伤。但是孝感中院政治部和纪检部门去劳动局了解情况时,劳动局竟然说是他打了别人。“所以后来公安局出面调解,我一直没同意。” 

    新华社

[责任编辑:中国法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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