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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村社区自治进化史

2010-11-16 18:43:37

消息来源:中国法治 评论

居委会行政服务分离、居民代表参政议政到如今成立社区发展理事会,3年半来屡次试验

摘要:2010年11月5日,南海罗村借鉴新加坡经验,成立社区发展理事会,集合各行业精英以及居民代表,参照政协的运作模式,推进社区自治。这种做法在广东省内尚属首次。

    2010年11月5日,南海罗村借鉴新加坡经验,成立社区发展理事会,集合各行业精英以及居民代表,参照政协的运作模式,推进社区自治。这种做法在广东省内尚属首次。

    社区理事会,其实是罗村社区自治改革的又一次试验。居委会行政服务分离、居民代表参政议政,从2007年5月开始,罗村探索的脚步从未停止。

    11月5日,孔展平起得比平常要早些,11点钟,她在南海罗村政府会议室里有个讲话―――“社区要重视青少年教育”。当天,第一届罗村社区发展理事会成立,孔展平的头衔是“理事”。

    理事会由33人组成,其中,政府人员6人,医院、广播站、教育局、律师事务所等行业精英9人,企业家3人,居委会主管人员5人,居民代表10人(其中4人是企业家)。运作模式类似政协,由政府牵头,通过收集和反馈意见,带动居民自主参政议政,推进社区自治。

    林映红是南海叶俊缝制设备厂的老板娘,也是罗村社区发展理事会副理事长,“今年8月左右,我收到筹建小组的邀请。他们跟我说,理事会的宗旨是推进社区服务、居民自治,我觉得挺好,就接受了。”三年一届的理事会每季度将召开常务会议,罗湖行政服务中心内还设立理事会联络处,负责接待居民,并汇集理事反馈的信息。年底前,理事会将分成社区文化推广、困难帮扶、社区综合服务(绿化、基础设施建设等)、特殊人群定点服务(问题青少年、孤寡老人等)四个部门,以部门为主导组织活动。同时,理事会还打算与高校合作,邀请社区建设研究专家成立顾问团,指导理事会的发展规划。

    理事会有权审议和通过社区发展规划、社区社会管理事项、社区年度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等。如果涉及到社会项目资金(如募捐资金、个人筹款等)的运行,理事会也有权调配和监督。“但我们没权干预社区的年度预算决算,那是行政事务,我们只是监督社区的管理和服务。”政府工作人员、理事会常务副理事长朱晓云说。

    由于刚刚立起框架,理事会暂未开展具体事务,最近的计划是在年底慰问社区孤寡老人。“我们当前最大的问题是资金。”理事会秘书长周丽华坦言,理事会资金将主要来源于政府补贴、理事出资及社会捐赠,“政府计划为理事会的项目配套10%―30%的资金,尚在审议中;而接受社会捐赠还需合法资质和程序,所以目前更多由理事自己出资,并带动身边的资源投入。”林映红觉得出钱出力都没问题,“以前因为沟通渠道不畅,我在罗村做慈善总感觉很难,这个理事会给我提供了平台。只要我觉得理事会的活动能给社区建设和服务带来好处,我会尽力配合。”

    对社区发展理事会这项新鲜事物,罗村很多居民还不知情。相较与此,他们更了解从2007年5月开始的另两项社区自治改革:居委会行政服务分离以及居民代表参政议政,它们或许可以看作社区理事会的催生剂。“以前的社区管理只是依靠居委会和居民代表,现在,则是把罗村辖区内各行业的资源充分利用起来。”朱晓云说。

    居委会

    时间:2002年――2008年5月(乐安居委会2007年5月结束传统居委会模式)

    人员构成:政府人员

    资金来源:政府财政支付

    特点:传统模式的居委会主体单一,居民是“有事就找居委会”的单线意识。

    缺陷:既有行政职能,又有服务职能,权责不清;工作人员“大杂烩”般的工作内容,管理机制不健全;承接行政任务过多,社区服务薄弱。

    居委会和行政服务站

    时间:2008年5月全面建立

    人员构成:居委会设专职委员、兼职委员和社工,社区服务站由政府聘员和社区协管员组成

    资金来源:政府财政支付

    特点:行政服务相分离

    优势:行政服务站职责分明,办公更有效率;居委会主事服务,更有针对性

    缺陷:居委会“分家”后只有3名专职人员,人手不足。

    社区发展理事会

    时间:2010年11月5日成立

    人员构成:政府人员、企事业单位代表、居委会及行政服务站负责人、居民代表、热心人士等

    资金来源:政府配套10%―30%资金(尚在审议)+理事出资+社会捐赠

    特点:集合辖区内各利益相关体参与

    优势:各行业参与,资源可得整合

    缺陷:辖区内精英吸收不够、资金问题尚需落实、启迪每一个居民参政议政的意识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居民代表参政议政

    时间:2008年10月开始试点,2009年初全面铺开

    人员构成:居委会成员及居民代表

    资金来源:政府财政支付

    特点:寄生于居委会,居民代表获得参政议政权力

    优势:弥补居委会人手不足,居民自主管理、自主服务

    缺陷:活动越来越多,资金、人力等资源不足。

    希望社区理事会的模式能带着罗村的10个村顺利实现城镇化。 ――― 罗村党工委书记叶迎津

    希望借助理事会来关注外来工的生活,同时拓展移动公司在社区一块的业务。 ――― 罗村社区发展理事会理事周勇发

    希望理事会能提供更多专业人士(如精神病人的护理员)为社区解决困难。 ――― 罗湖北居委会主任叶月明

    希望在理事会能更好地开展社区青少年的教育工作。 ――― 居民代表孔展平

    建言“社区发展理事会”

    官员、企业、居民,在这个平台上应该具有同样的权利和地位。罗村以后的社区管理中,理事会的协商和讨论要重于投票表决,通过协商找到利益共同点,为政府提出改革的意见比决策本身更为重要。

    ―――华中师范大学城市社区建设研究中心教授陈伟东

    要启迪每一个居民参政议政的意识,建立居民对社区的归属感,居民本身才是社区自治建设和服务的核心力量。

    ―――南开大学政治学系教授程同顺

    罗村社区自治

    改革步伐

    2007年5月

    罗村乐安居委会试点居委会行政服务分离

    2007年9月

    罗村向广州仁爱社会服务中心购买4个社区的服务项目,成为佛山首个采用政府购买服务方式的街道

    2008年5月

    居委会行政服务分离在罗村其他3个居委会推行

    2008年10月

    罗村在罗湖社区试点居民代表参政议政

    2009年初

    居民代表参政议政在罗村其他3个居委会实行

    2010年6月

    罗村务庄村农村社区和谐共建理事会成立

    2010年11月5日

    罗村街道社区发展理事会正式成立

    2010年11月9日

    农村社区和谐共建理事会在罗村10个村全面覆盖

    名词解释・社区发展理事会

    主要是集合社区内政府人员、各企事业单位精英、居民代表等,形成固定的会议协商机制,通过收集和反馈社区问题和信息,分担政府部分公共服务职能,包括推广社区计划、扶持弱势群体等。

    01-02版采写:

    南都见习记者 刘洋

    南都制图:张许君

[责任编辑:中国法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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