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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生工程”何以惠了官?

2010-08-28 06:20:13

消息来源:中国法治 评论
作者: 陆志坚    发布时间: 2009-04-20 15:44:16



    根据国家规定,每培训一名农民工,培训机构可获500元至800元财政补贴。2008年以来,贵州省查处农民工培训造假系列案件150余起,涉及官员下至乡镇上至省级部门,贪污少则数万元,多则上百万元,不法培训学校骗取国家补贴金额多的达上千万元。(4月20日新华网)

    无偿培训农民工,提高其生产技能,是国家一揽子惠民政策中的重要内容。按说,各级政府应不折不扣地抓紧、抓实、抓好,确保惠民政策真正惠及于民、致富于民、服务于民,这也是全面实现小康目标的重要举措。

    然在落实中,惠民政策却走样变调,异化为了“惠官工程”。个别地方官员打着培训的招牌或直接办班或入股办班,千方百计骗取农民身份证资料和照片,搞虚假培训。一天课不上,就唾手可得几十万甚至几百万元培训费,培训补贴成了惠官的“唐僧肉”。

    报道称,贵州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就业局副局长江捷在试点培训农民工的9所培训机构中就参股经营了3所,虚报培训农民4万余人,占全部试点培训人数81%,敛财1680万元,触目惊心。

    而制度上的漏洞,是造假培训屡屡出现的主要原因。缺乏严格规范的农民工培训制度,没有明令禁止政府管理人员参与办学,从培训机构审核、开班计划审批、补贴资金拨付等,决策权集中于劳动保障部门少数人手中。权力过于集中、资金拨付不透明,监管严重缺位,就必然会存在有暗箱操作和权力参与。

    其次,培训质量、补贴资金的拨付等,本应严格审核把关,可培训学校只要持有培训学员花名册等简单资料,有关部门就足额拨款。“崽卖爷田心不痛”,惠民资金轻而易举成为个别地方官员巧取豪夺的“大蛋糕”。惠民变成了惠官,“民生工程”大打折扣。

    阳光是最好的消毒剂。防止惠民政策“肥”了官员“瘦”了百姓,最有效的办法就是完善培训资金管理、使用和监督机制,将培训内容、学时、经费等透明于众。对肆意套取资金的行为,不但应加大打击力度,追究当事者的法律责任,对违规培训机构应坚决驱逐出市场。

    当前,各项惠泽于民的“民生工程”纷纷唱响。如何保障“民款民用”,各地必须坚决扎紧监督口子,防止贪婪的目光游离于此。



来源: 中国法院网
[责任编辑:中国法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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