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自我之补、家庭之补、市场之补、社会之补

2010-08-21 19:02:28

消息来源:中国法治 评论
作者: 徐迅雷    发布时间: 2008-01-07 09:31:22



    两个新闻,一则让人悲怆唏嘘,一则让人欣慰感叹。在北京,空巢老人、80岁的失明老太太,央求保姆董女士春节不要回甘肃老家过年,未得允诺后跳楼自尽(1月6日《北京晨报》);在深圳,来自重庆农村的“当代孝媳”李传梅,背着双目失明又聋哑瘫痪的婆婆到这里打工,她说“孝敬老人是天经地义的事情”(1月6日新华社)。

    “空巢家庭”越来越成为严峻的社会现实问题。随着老龄化社会的渐行渐近,空巢化出现了很多形态:在农村,不仅是留守儿童,留守老人越来越多;在城市,不仅是空巢老人,空巢家庭的中年父母也越来越多,因为独生子女离家单飞,于是就出现了这种“新空巢现象”。去岁末发布的《中国城乡老年人口状况追踪调查》表明,我国60岁以上的老年人口从1.26亿增长到1.49亿,占总人口的比例从10.2%提高到11.3%;城市独居老年人占49.7%,农村亦达38.3%。是的,21世纪的中国,将是一个不可逆转的老龄社会。

    到了春节,城市空巢家庭的空巢老人如何服侍如何照顾,成为一个更为严峻的“季节性问题”。保姆离去,谁来“补白”?像来自甘肃的保姆董女士,春节也需要回老家看看自家老人啊;她又不能像重庆“孝媳”李传梅那样,带着老人到京城过日子。这就是现实中交错的矛盾。

    从老人养老的保障方式看,有自我保障、家庭保障、市场保障、社会保障,这里自我保障的层面是最低的、能力是最弱的,它要求老人自己身体一直很好,经济保障很完善,这对多数老人来说做不到。家庭保障很重要,但对城市居民来说,都要求“随身携带”毕竟不很现实。市场化的保障,就是出钱雇请保姆,这是市场经济社会的重要方式,但许多问题同样绕不过去,保姆春节回家就留下了“空白”。那么,重要的就是要有完善的社会化保障,尤其对空巢老人来说,最后的“防线”就在此。

    空巢家庭的空巢老人,种种缺损都需要填补、弥补;自我之补、家庭之补、市场之补和社会之补,形成“互补”的合力是最好的。也就是说,哪个方面都得有防线,都能补漏。“自我之补”是个体意义的,京城跳楼自杀的老太太,80岁了身体还很硬朗,只是眼睛患有白内障看不见,如果这个“漏洞”及早补上,摘除了白内障,或许事情不至于如此。“家庭之补”更重要,因为老人还需要“精神赡养”。这很需要晚辈的良心和良知。先哲王阳明说:良知者,心之本体;良知是天理之昭明灵觉处;良知是造化的精灵。背着婆婆去打工的李传梅,就是良知精灵的化身。

    家庭是精神的载体,精神赡养难以替代。去年在武汉就发生了一对空巢教授夫妇“征女”的事,应聘的“干女儿”可继承房产,一时引起很大震动。但这样用“征女”来补充空巢家庭,毕竟带有一定的市场交换色彩,难以普适,只能偶尔为之。所以最紧要的就是“社会之补”。

    “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这个“五有”已经耳熟能详,它是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建设和谐社会的核心内容。“老有所养”,除了养老金等等经济保障之外,如何服务老人的生活也是无法忽略的内涵;这光靠家庭远远不够,需要社会化的力量;即使是我们所说的“居家养老”,实质也应该是以社会为保障,只是居住的形式有在家和在养老院的区别。所以,政府应该下决心,大规模投入社会养老保障体系的建设。



来源: 中国法院网
[责任编辑:中国法治]

相关专题:南京大爆炸被指祸起违法拆迁

频道
分站

中国法治国际互联网站版权所有,未经协议授权,禁止下载使用或建立镜像
Copyright © 2014 by Chinaruleoflaw.net All rights reserved. Reproduction in whole or in part
without permission is prohibited
备案号:京ICP备09001449号 京公网安备:110108008263号 许可证号:京ICP证140110号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京)字第03531号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京网文(2014)0781-181号

关于我们 | 关于中国法治 | 联系方式 | 学会动态 | 编辑部 | 法治编辑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