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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车?黑车!黑车……

2010-08-06 18:01:45

消息来源:中国法治 评论
发布时间:2010-05-20 10:06:44 我要纠错 【字号  默认 】【打印【关闭】

    编者按

    城市黑车现在已经成了一个专用名词,即未经登记上路揽客的私用汽车。这些被老百姓形象地称之为黑车的违法出租车,已经成为许多大中城市的一道不光彩的风景线,成为城市痼疾,也考验着政府的执政能力。

    认真研究黑车现象,确有许多难题摆在面前。如果不能有效解决这些矛盾,头痛医头,脚痛医脚,则黑车仍将泛滥于各大城市,给城市形象蒙上一层阴影。

    黑车现象其实用三句话就能说清―――肇端于市场需求,繁荣于利益驱动,泛滥于监管不力。

    说来简单,解决起来却难。如城市出租汽车保有量不均衡,且碍于城市道路限制;如黑车交易利润远大于正规出租汽车,乘客有时也会图小利而为之;如抓“黑车”证据难确认,处罚难度大等等。这些都构成了黑车泛滥不绝、开黑车者屡抓屡犯的重要原因。

    解决黑车泛滥的问题是一个系统工程,如何解决,需要大智慧和强有力政府手段。而循着市场需求、打击非法牟利、加强监管力度这几个方向前行,黑车顽疾最终一定能够彻底解决。

    望京地区违章停车与黑车占道严重影响交通。法制日报记者王建军摄

    

专项治理初见成效黑车违法手段翻新

    法制日报记者 秦力文 法制日报实习生 张婷

    从今年4月底开始,北京市交通执法总队联合公安、城管等执法部门对“黑车”、“黑摩的”进行专项治理,截至5月中下旬,该项活动已进展半个多月的时间,黑车是依法得到整治还是有“野火吹不尽,春风吹又生”的趋势?带着这些疑问,记者走访了市内多个公交地铁站等黑车曾经扎堆的地方。

    部分区域得到整治城郊结合部、商业繁华区仍存在

    5月16日下午,记者来到北二环德胜门附近,这是通往昌平区的345公交车总站,与平日黑车占道、拉客声音不绝于耳的场面不同,车站旁边井然有序,记者转了几圈,只有一个中年男人问道,要不要跟车走,是否去昌平。

    在344公交车站旁边的墩子上,记者看到一则由北京市公安局、北京市交通管理委员会、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北京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联合颁布的―――《关于依法查处各类非法运营行为的通告》。

    路边等车的旅客告诉记者,黑车少了,德胜门附近的交通和秩序好了很多。“以前黑车司机嚷嚷的,占道堵路的太乱了。”

    5月16日下午7时许,记者又来到朝阳区西大望路,从大望路地铁口出来后没走多远,就发现路边停靠着几辆黑车,但是并没有主动吆喝。看记者像是要打车的样子,他们才上来问记者要去哪。

    开车的小赵说,最近打(执法)得严了,所以没有以前跑得勤。但每天还是会出来,除了熟客以外,也在地铁口“蹲点”,因为“大望路这儿打车太难,而且我们这车也比出租车便宜”。

    5月17日晚9时许,记者来到昌平区西环南路公交车站,看到附近聚集了十几辆等待客人的黑车,在中国政法大学读书的小林称:“这里算是郊区,出租车本来就不太多,到了晚上这个点只能坐黑车返校。”

    克隆车不断涌现真假李逵难辨

    曾经在出租车行业工作过的王先生称,随着执法部门打击黑车的力度加大,黑车司机的手段也越来越多,有些人会去购买废旧车改装成为出租车,车体喷绘、从业照片甚至穿的衣服都足以“以假乱真”,让很多顾客无法辨别真假。但懂行的人一看出租车的计价器,就知道这些“克隆车”是假冒的。不过,也有不少黑车主花费几千甚至上万元购买黑市流通的计价器,只为“足够以假乱真”。

    王先生告诉记者,虽然现在的执法手段多样,打击黑车的力度也很大,但是因为利益诱人,不少车主还会铤而走险。

    金融危机裁员减薪女白领“兼职”开黑车

    家住红领巾桥的丽丽(化名)说,她算是一个办公室白领,每个月的税后收入可以达到4000元,她开的红色乐风是2008年才买的。2008年下半年的金融危机以后,丽丽的公司采取了降薪的政策,收入少了,自己养个车就比较“奢侈”。在姐妹的建议下,丽丽在下班和周末的时候就开着车出来转转,“拉一趟挣点油钱,一天怎么也能挣好几百。”

    黑车为何屡禁不绝?出租车市场需求仍存在缺口

    法制日报记者 秦力文 法制日报实习生 张婷

    黑车在揽活。张婷摄

    黑车现象是不少城市的“顽疾”,在执法部门专项治理后,部门区域得到整治,但仍有大量黑车存在,黑车为何屡禁不绝?乘客对记者反映:遇上班高峰期、恶劣天气“很难打到出租车”,出行需求无法满足。

    乘客:“对黑车又爱又恨”

    谈到街边的黑车,在北京市农展馆附近居住的邹女士说她是“又爱又恨”,“对于老百姓来说,黑车有时候确实比较方便,就说我们家这块,遇到上班高峰期,阴天下雨的,常常是半个钟头都打不到车,这时候我就得坐黑车;但是我也知道坐黑车违法,不安全,万一出了事故,在车上掉了东西,都没法索赔!”

    出租车司机:黑车成本低利润高出门“不差活”

    5月17日,记者搭乘北京德福缘出租汽车公司的出租车,司机师傅小郭告诉记者,对于路边的大小黑车,他们也很“无奈”,因为“黑车日子比我们过得好多了”。

    小郭每个月要向公司交纳3900元的“份钱”,此外,汽油费、保养、维修等支出也是一笔不小的费用,虽然公司不会考核工作时间,但小郭还是坚持全天出车,“一个班200块钱呢,不干活心里不踏实”。

    小郭坦言,在北京,像他这样的出租车司机大概有60万人,而“黑车”司机的数目甚至更多,“他们的活一点也不少,有人打车,又不交份钱,当然赚得多!”

    专家解读:市民需求未满足行业垄断致司机“被黑车”

    18日,记者电话连线中国人民大学宪政与行政法治研究中心执行主任莫于川教授,针对城市黑车为何屡禁不止的问题,莫于川指出,治理黑车需要寻找问题的症结所在,现行的出租车准入制度以及管制政策,客观上造成出租车行业垄断的现状。“有一些司机也具备资金、技术实力,但因为没有达到某些准入条件,只能无奈之下‘被黑车’”。

    莫于川认为,出租车行业已成为一种“稀缺资源”,行业高门槛,从业人员选择性服务,造成了居民的出行需要无法得到充分满足。“在一些城乡结合部,可能居民就是打不到车,正规的出租车司机会考虑收益和回报问题,这就留下了需求缺口和供需矛盾。”

    莫于川指出,解决黑车的核心问题是放开出租车的准入条件,引入公平竞争,弥补居民出行的需求缺口,可以根据不同地段设置分类管理和运营标准,这样才能得到群众的支持和配合,从根源上解决矛盾;在放开的基础上,对出租车行业进行管理,设置必要的检查,从交通法律法规、身体健康状况、从业道德等角度进行考核,如果出现违法现象,才应严肃处理。

    而对于查处黑车取证论难等问题,莫于川称:“出租车管理好了,真正解决了百姓出行的问题时,广大人民群众自然就会成为监督违法车辆的社会力量。”

惩治“黑车”不能仅靠“打”

  凌锋

    “黑车”的危害简单来说无非有二:干扰了正常的出租车市场秩序和对乘客人身利益有潜在伤害。如此说来,于国于民皆不利的“黑车”即使到不了人神共愤的程度,至少也应无立锥之地,然而尴尬的现实是接连不断的整治活动与“黑车”运营者的东躲西藏,成了此消彼长的猫鼠游戏。这当然不能责怪执法人员,“黑车”坚挺的生命力有着复杂的社会成因。

    首先,从“黑车”运营者构成来看。我国正处于转型期,由于改革不断深入,城市化也在不断推进,就业问题相对比较突出,特别是下岗职工、失地农民大量涌现,这些群体在职业技能上有所欠缺,而“黑车”运行所需要的经济与学习成本较低,所以他们也就在客观上成为了“黑车”运营的主力军。

    其次,从市场供求关系来看。城市化意味着城区的不断拓展,然而,新城区域在短时间内未必就具备成熟的产业、商业环境,也就容易造就“睡城”,这种情况下,没有较充足的客流量预期,正规的客运单位考虑成本问题,往往使得投入客运的公交、出租等交通工具不能满足需求,市场扩大与运力投放相对不足的矛盾较为突出,而“黑车”的存在刚好弥补了市场空白。

    第三,取证难是惩治“黑车”的执法难题。在查处“黑车”过程中,取证难的主要表现不在于执法人员与“黑车”运营者之间,而是执法人员与乘客之间。乘客考虑是多方面的,有的害怕遭到报复,有的认为检查耽误了时间,有的则觉得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有的认为“黑车”运营者是弱势群体而抱有同情态度等等。同时,黑车运营者暴力抗法的事件也在不断增多,这都使惩治黑车的效果大打折扣。

    第四、从法律制度来看。我国的道路运输条例赋予执法人员的管理手段和检查方式较为单一,不能对驾驶人员形成一定的强制约束力。运输管理部门缺少法定的强制执行措施,而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必须经过复杂的司法程序。就行政处罚来说,我国行政处罚法规定,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后才能产生法律效力,而在现实中,有的被处罚的“黑车”经营者拒绝签收,其他可以证明的人又不肯作证;有的被处罚人使用假地址或假电话,无法找到其本人。

    复杂的成因使“黑车”屡治不绝,让执法人员绞尽脑汁,同时也告诉人们,惩治“黑车”不能仅靠“打”,而是要在深入问题根源的基础上实现各个相关部门的齐抓共管。首先要合理地配置运输资源。目前,在道路运输市场资源配置上,主要是坚持“控制总量”的原则,而总量控制与实际需求之间往往成为“黑车”横行之地。管理部门不妨降低行业门槛,推行市场化运作模式,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充分利用民间资本较强的流动性,抢回被“黑车”占领的市场份额。也要研究在条件成熟的情况下,如何收编“黑车”的问题,从相关新闻不难看出,只要能在管理成本与收益之间保持平衡,不少“黑车”运营者是期待“正规化”的,这方面有不少地方在尝试。

    其次,要加快完善道路运输管理法律法规。尽快出台道路运输法,提升道路运输管理法律层次;还应该加快行政强制法、行政程序法等行政法律的立法进程,丰富行政管理手段,规范执法行为,增强行政机关依法处罚、强制执行的独立性。运管部门还要利用各种传播渠道加大道路运输管理法律、法规宣传力度,让群众了解运输管理内容,使其认识到打击“黑车”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将“打黑”关口前移,必要时实行举报奖励机制,发动社会力量参与到惩治“黑车”活动中来。

    同时,相关部门之间要加强配合,形成合力,保证执法效果。比如可以借助公安机关的强制手段,对“黑车”经营者形成威慑,同时也能消除乘客怕被报复的顾虑,为“黑车”案件的定性提供真实、充分的证据。

来源: 法制网――法制日报
[责任编辑:中国法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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