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0-06-08 14:17:48 | 【我要纠错】 | 【字号 大 默认 小】【打印】【关闭】 |
徐娟
自今年3月起,四川巴中白庙乡政府业务经费开支全部“裸账”的消息经媒体披露后,当地老百姓迫切希望解决水、电、路等问题。但白庙乡政府向有关部门争取项目和资金,却毫无进展,来白庙乡的上级部门人员与以往相比减少了一半。(6月7日《成都商报》)
为什么政府业务经费“全裸”之后的白庙乡干起事来这么难?在笔者看来,重要原因它是在“破坏”了官场的“潜规则”――争取资金项目没有进展,是因为所有来往账目都明明白白,想有点猫腻都困难;上级部门人员来的少了一半,是因为所有接待费用都清清楚楚,谁也不想自个“榜上有名”。如此一来,白庙乡就成了一些上级部门和某些领导眼中的“另类”,自然是避而远之、望而生畏了。
“潜规则”是相对于显规则而言的,通俗地讲,就是那些流行而有效,但又不合原则、不合法规、不合情理而上不了台面的行事规则。比如,在官场中盛行的“不求群众拍手,但求领导点头”,“公款吃喝,不吃白不吃”,“一朝天子一朝臣”,“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等等,都是典型的表现。潜规则盛行主要是两大诱因相互作用提供了滋生的条件。一方面,某些手握权力的部门和领导喜欢潜规则,因为潜规则能给他们带来显性或隐性的实惠,从而有更多的资本去累积权力的层级;另一方面,作为下级或下属一些人愿意被潜规则。按潜规则办事可以钻空子,捞油水,少走“弯路”,办起事来领导既满意,自己又得心应手。
政府部门所掌握的权力如果完全按“显规则”运行,那么权力就不是权力,而只能称之为服务力。这不是某些官员所愿意看到的,于是他们就想方设法地维护“潜规则”,对破坏潜规则的“另类”以“合法伤害”。所谓的“合法伤害”是指,这种伤害是实实在在的,但实施起来却不违法不违纪,抓不住什么把柄。拿白庙乡申请上级部门资金项目这件事来说,因为你坏了“半显半隐”、“半公半私”的申报规矩,一切都公事化、公开化了,那在拨资金、批项目时就要“研究研究”了,待条件“成熟”再“考虑”。最终,不按潜规则办事的就只能吃“哑巴亏”。
官场“潜规则”之所以能长期隐蔽、发挥作用,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公务活动的公开度、透明度不够。不少人屈从潜规则,也是害怕它的“合法伤害”。因此,要遏制潜规则,很重要的就是自上而下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堵塞各种漏洞,真正让“显规则”战胜“潜规则”。如此一来,潜规则的“合法伤害”也就发挥不了作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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