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楼市“组合拳”保民生扩内需

2010-08-22 21:39:23

消息来源:中国法治 评论
作者: 余丰慧    发布时间: 2008-10-23 15:01:23



    10月22日晚间,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对楼市出台了契税、印花税、个人购房贷款利率和首付款比例等新政策。主要内容是:税收政策上,从2008年11月1日起,对个人首次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的,契税税率暂统一下调到1%;对个人销售或购买住房暂免征收印花税;对个人销售住房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

    信贷政策上,自2008年10月27日起,将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的下限扩大为贷款基准利率的0.7倍;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20%。央行要求了三点:一是金融机构对客户的贷款利率、首付款比例,应根据借款人是首次购房或非首次购房、自住房或非自住房、套型建筑面积等是否系普通住房,以及借款人信用记录和还款能力等风险因素在下限以上区别确定。二是对居民首次购买普通自住房和改善型普通自住房的贷款需求,金融机构可在贷款利率和首付款比例上按优惠条件给予支持;对非自住房、非普通住房的贷款条件,金融机构适当予以提高。三是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四是汶川地震灾区居民灾后购置自住房的贷款利率下限、最低首付款比例以及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优惠政策不变。  

    总体看来,国家这次出台的楼市“组合拳”是从民生角度鼓励楼市消费、扩大内需。楼市该不该救,如何救,争论相当激烈。有人说,只有大力救助楼市,维持现有高房价,金融才能安全;有人说,必须挤干楼市泡沫,房价回归到真实价值附近,金融才能长治久安。从美国次贷危机引发的全球金融危机看,前者的做法是抱薪救火,自取灭亡;后者的做法是釜底抽薪、治本之策。然而,随着全球金融危机对中国经济增长下滑的威胁,中国经济必须转向为保增长,经济拉动方式必须转向内需为主。那么,楼市如何在挤干泡沫和为经济增长贡献力量上进行权衡,楼市宏观调控政策必须做出选择。

    美国金融危机的沉痛教训告诉我们,中国内地的住房政策包括税收、信贷政策决不能鼓励住房过度消费和投机行为,否则将成为金融安全的巨大隐患,这种隐患也许一时难以爆发,也许会埋伏一段时间,但最后或者许多年后一定会全面爆发并且是毁灭性的,美国金融危机就是活生生的例子。住房首先是一个民生问题同样告诉我们,决不能鼓励住房过度消费和投机行为,否则高房价会使许多百姓住无定居。中国人口众多的事实也告诉我们,在住房上的过度消费、过度开发、鼓励投机、投资,完全背离中国国情。

    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只要能够把保障性住房做好、做大,只要能够切实满足自住型住房需求和改善性住房需要,只要能够完全、全面保障第一套住房需要,就能极大地促进内需,就能从根本上启动消费,并且是实实在在的终极消费。投机只是表面繁荣,投机是楼市泡沫的元凶,投机是虚假消费,依靠鼓励投机政策来启动楼市消费是完全错误的。

    因此,这次楼市“组合拳”从改善民生角度来促进消费、启动内需,促进经济增长是完全正确的,但在自住型和首次购房信贷政策上的模糊界限恐怕会在具体操作上引起负面效应。笔者认为,央行应进一步细化上述规定,从鼓励自住型住房和首次购房、限制投机的角度,制定操作性强的信贷政策细则。



来源: 新华网
[责任编辑:中国法治]

相关专题:南京大爆炸被指祸起违法拆迁

频道
分站

中国法治国际互联网站版权所有,未经协议授权,禁止下载使用或建立镜像
Copyright © 2014 by Chinaruleoflaw.net All rights reserved. Reproduction in whole or in part
without permission is prohibited
备案号:京ICP备09001449号 京公网安备:110108008263号 许可证号:京ICP证140110号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京)字第03531号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京网文(2014)0781-181号

关于我们 | 关于中国法治 | 联系方式 | 学会动态 | 编辑部 | 法治编辑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