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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座省级文保建筑面临的“非正常死亡”

2010-08-01 03:36:13

消息来源:中国法治 评论

汕头规划局“仓促之间未予深究”作出的规划与文保单位认定的保护范围冲突 
作者:谭林 原创   

摘要:位于广东汕头老市区的外马路2号、作为汕头开埠标志性建筑的“海关钟楼”,于2010年5月10日被广东省人民政府公布为省文物保护单位。如今却被废墟包围,被迫闭门谢客,在一片施工工地中状如“钉子户”。

    海关钟楼如孤岛般屹立在工地中间,状如“钉子户”。南都记者 谭林 摄

    上世纪20年代建成的海关钟楼,见证了汕头曾经的繁华。    老华侨提供

    位于广东汕头老市区的外马路2号、作为汕头开埠标志性建筑的“海关钟楼”,于2010年5月10日被广东省人民政府公布为省文物保护单位。如今却被废墟包围,被迫闭门谢客,在一片施工工地中状如“钉子户”。这座承载了汕头市繁华记忆的历史建筑、省级文保单位的楼体也因为多道裂痕岌岌可危,面临着“非正常死亡”的可能。南方都市报记者在调查中了解到,导致这样一座省级文物保护建筑面临“非正常死亡”的原因是汕头市规划局“仓促之间未予以深究”后作出的规划与文物保护单位认定的保护范围冲突。

    状如钉子户的海关钟楼进出钟楼的最后一条通道在几天前被封死,施工造成的墙壁裂缝让钟楼遍体鳞伤。

    汕头市海滨路。挖地基、打桩,一派如火如荼的施工景象。这原本是破旧的汕头老城西区一角,现在属海滨路西延片区改造建设项目,目前正在建设一个大型滨海住宅区。南都记者现场看到,竹篾搭成的篱笆、铁板焊接的围墙、砖砌的高墙形成了一道绵延数里的密实圆圈。一座红砖白柱的两层西洋新古典建筑风格洋楼―――海关钟楼正好被箍在里头,如孤岛般屹立其中,状如“钉子户”。

    这座海关钟楼曾经“面朝大海,春暖花开”,见证了汕头开埠的历史。

    第二次鸦片战争期间,清政府被迫签订了不平等的《天津条约》,于1860年1月1日成立了由英国人控制的潮海关,亦称洋关,这就是汕头海关的前身。该楼于1919年动工,1921年竣工投入使用,建筑面积1556.2平方米,长方体结构,三面环内室走廊,正门门框为精美西洋式狮子石雕,镶嵌在其正门楼顶的大钟为花岗岩石面,黑色罗马数字,海关钟楼也因此而得名。大钟每隔一小时报时,成为当时外轮通关及汕头市的标准时间。

    解放前不少潮汕籍华侨,都是在从这里坐上红头船前往港澳台及东南亚地区谋生,钟楼的正点钟声,对于老一辈华侨来说都是不可磨灭的回忆,不少潮汕籍华侨尚记得当年离乡出海时唱的民谣:“钟声响,泪汪汪,离家别井去过番(出国),何日把家还。”

    不过现在,“笃笃笃”的打桩声将钟楼的整点报时声音完全淹没。

    “我们的房子的确有些历史,至1988年一直为潮海关和解放后汕头海关总部所在地,郭沫若任汕头海关关长时,曾在此办公。1994年10月被汕头市人民政府公布为市级文物保护单位。2006年12月,汕头海关进行原貌修复,建成为汕头海关关史陈列馆,于2008年10月22日对外开放。今年5月被广东省人民政府公布为第六批广东省文物保护单位。”陈列馆管理处年过六旬的王叔说。

    不过这个文物保护单位现在遍体鳞伤。

    “上月就有12道明显的裂缝。”王叔说。南都记者在这间装修尚新的陈列馆看到,部分墙体开裂,显出清晰可见的裂缝。王叔当着记者的面再次数了一遍,裂缝的数目已增加到了19条。汕头海关钟楼管理办公室有关负责人称:“拆迁施工已导致梁板、墙面产生部分裂痕,墙壁的裂缝只是开始,等到周围近在数米的楼房和地下车库开始施工开挖、打桩,造成的水土流失极有可能会让这座海关钟楼遭遇灭顶之灾。”

    据了解,汕头市旅游局把海关钟楼作为一个景点推介,但是进出钟楼的最后一条通道也在几天前被封死。建筑工人修起了一道铁门,在门上贴上了告示“非施工人员禁止入内”。

    百年钟楼无奈地停止了对游人的开放。

    关于保护范围的奇怪争议文物主管部门根据文物保护法划定的保护范围,一直得不到汕头规划部门的认同。

    导致海关钟楼面临可能“非正常死亡”的原因是有争议的保护范围。

    对于一座文物建筑而言,它的两道“生命线”分别是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汕头文广新局文物科一个负责人称,海关钟楼的四至范围是:海关钟楼建筑物本体向东4米,向西3.5米,向南5米,向北3米。“因为在这个距离上正好是四面围墙,我们统称是到围墙。”“建设控制地带则从围墙往外6米”。

    可对于汕头海关钟楼的保护范围,当地文物主管部门和规划部门却“理解不同”――― 文物主管部门根据文物保护法等划定的保护范围,一直得不到汕头规划部门的认同和采纳。

    奇怪的是产生争议的居然是建筑物“本体”。

    南都记者在汕头市规划局采访了解到,该局于2009年7月30日,审批通过了《海滨路西段片区改造建设项目修建性详细规划方案(修改)》(以下简称《规划方案》),即现行的开发建设方案。方案中,规划部门和建设单位将“本体”与“主体”混淆,建筑图纸上只保留了钟楼主体。

    “按照目前规划的建设图纸,跟钟楼在1919年一起建起来的百年围墙也要拆掉,钟楼的附属物要全部拆掉,包括东面的厕所,拆了厕所,以后参观的人到哪方便都成问题。”王叔说。

    更为严重的是,海关钟楼的所在地就是汕头的地平线。而作为海关钟楼防水设施的挡水墙以及挡水墙内的集水沟、集水井和全自动排水泵都将被拆除,到时,一旦大雨,积水无从排出,海关钟楼将完全浸泡在水中,成为周边建筑的蓄水池,钟楼内大量珍贵历史展品可能遭水浸损坏。

    文物主管部门明确表示,他们划定的保护范围“非常清楚,不存在矛盾”。“汕头规划局审批规划方案时,也没有就文物保护范围的情况征求过我们意见”。

    协调未一致,施工在继续这座省级文保建筑本体在“仓促之间”被部分规划掉了。损失又该由谁来买单?

    究竟是什么原因导致汕头规划部门审批了与文物保护范围冲突的《规划方案》呢?

    记者到汕头市规划局采访时,对方提供了一份呈报汕头市政府的公文,其中这样写道:“市规划局当时审批规划方案时,认为市文广新局的表述同意规划方案,仓促之间未对其前后存在矛盾的表述予以深究。”

    这里所指称的市文广新局“矛盾的表述”是指:该局原则上同意规划,但是要求海关钟楼的四至范围和建设控制带必须要按照他们提出的保护范围来划分。

    在这份公文的拟办意见中,汕头市规划局建议“海关钟楼的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带还是按照此前批准的《规划方案》划定”。在这份公文上,众多的领导签下了“拟同意”的意见。

    这也就意味着,这座省级文物保护建筑本体在“仓促之间”被部分规划掉了,规划部门又在“仓促之间”审批通过了这份规划图。而这所有的“仓促之间”也得到了“拟同意”的核准。

    “我们也收到了这份文件,但是我们没有盖章,我们肯定不会同意的。”汕头市文广新局一个负责人介绍,文广新局在核准海关钟楼控制地带后,曾多次将规划图送至规划局审批,却因种种原因未获通过,前后表述矛盾一说无从谈起。

    为了解决争议,根据汕头市政府要求,2010年4月29日,汕头市规划局、文广新局、规划设计院、建设单位在一起召开了“海关钟楼保护范围及控制地带协调会”。会上,承建商首先发言,明确表示“若再修改规划方案,必须赔偿该公司损失”。然后在其他协调单位发言前离席。

    尽管尚未协调一致,但是建筑工地施工却在继续。海关钟楼门前的两棵枝繁叶茂的土琵琶树,成了这片废墟上最孤独的绿色。不久后,它们也将被连根拔起,为即将建起的高楼让位。

    或者,西区公司也是一个受伤者。根据建设规划,在海关钟楼的前面,将建起两栋17或18层楼高的商品房,一位知情者透露,虽然只是区区数百平方米的范围,可如果再修改规划,建设单位的损失估计要在亿元上下。

    可以这样说,不管哪方作出让步,都会对自身造成巨大的损失,只是这损失又该由谁来买单?

    深入调查

    “钟楼”保护困境的征兆

    实际上,“海关钟楼”的保护困境此前就有征兆。

    为了利于腾出空间建设高层海景楼,曾有人提出要把百年海关钟楼平移到海边的一个废弃码头上,但是海关钟楼还是在论证声中“坚强”地留下了。“如果不能原址保护,海关钟楼的历史价值就要大打折扣,甚至可以说丧失了保护的意义。”汕头文广新局一个工作人员这样说。

    之后,海关钟楼被划定为省文保建筑的过程也充满了悬疑。

    汕头文广新局文物科有关人士告诉南都记者,根据有关规定,汕头海关钟楼申报省级文保单位时,必须出具加盖文物主管单位、城乡规划部门公章的《保护范围、建设控制地带图》,可不知道为什么,规划部门一直以各种理由拒绝为这张图纸加盖公章。

    一位知情者透露,“今年上半年,广东省文化厅、省文物局的领导到(海关钟楼)现场去看,认为很有保护价值,可听说规划局一直不给盖章后,当场表示让汕头文广新局绕过汕头本地的规划部门,直接向省里申报”,换而言之,也就是说是在上级单位的支持下,汕头海关钟楼才得以破格成为省级文保单位。

    事实上,围绕着“海关钟楼”建设控制地带的范围问题,汕头规划局、汕头西区改造建设有限责任公司(下面简称“西区公司”)、文广新局、汕头海关展开了长达一年多的“拉锯战”。

    2009年1月汕头海关函称“建设控制地带由海关钟楼现有围墙外侧为界向东、西、南、北四至各20米”,汕头市规划局以“海关钟楼实施原址保护或迁移异地保护存在不同意见”为由予以拒绝。

    2009年7月,在《汕头市政府工作会议纪要〔2009〕69号》原则同意对海关钟楼实施原址保护后,海关再次致函要求规划局盖章确认,规划局函复“须由贵单位报请市政府批准后,我局再按有关规定予以办理”。

    同年9月,汕头市政府提出建设控制地带范围由20米缩为6米后,海关第三次致函市规划局,该局以汕头市海关提供的《保护范围、建设控制地带图》与市文广新局同意保护范围不一致为由拒绝。

    2009年12月,汕头市海关与文广新局沟通确认发现双方“理解完全一致”后,第四次发函要求协商,规划局却无明确答复。

    而这段时间中,汕头市规划局于2009年7月30日,审批通过了《规划方案》,即现行的开发建设方案。而文物保护的主管部门和汕头海关这长达一年多的申请,汕头规划局却以“仓促之间未予以深究”为由,漠视了!

    南都记者 谭林 实习生 徐佳

(南方都市报  www.nddaily.com SouthernMetropolisDailyMark 南都网)
[责任编辑:中国法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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