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从珠海市公安局获悉,该局日前成功侦破了公安部督办的“2.18”特大贩卖枪支案件,抓获犯罪嫌疑人2名,共查扣以气体为动力的非军用枪支171支。
2011年2月18日19时许,珠海市公安局接群众举报:有人通过珠海市拱北某物流公司以货运方式非法邮寄枪支弹药。该局速派警力前往该物流公司,当场查获待物流的可疑货物23箱,经现场拆箱查验,共查获枪支以气体为动力发射枪弹的枪支70支,铅弹28盒(每盒250发,共7000发)。
因案情重大,珠海市公安局迅速成立了专案组循线追查,于2011年2月24日中午,在前山某居民小区内抓获犯罪嫌疑人邱某,并当场在其房间内查获同类枪支3支及相关物证,于2月25日晚,在拱北一居民小区内抓获化名“王刚”的犯罪嫌疑人胡某。
经审查,犯罪嫌疑人邱某从2008年9月份开始通过某互联网站,多次将以气体为动力发射枪弹的枪支从澳门走私入境,再通过互联网和物流渠道非法贩卖,2010年8月份邱某结识胡某后,又与胡某合谋从事非法贩卖枪支的活动。
4月1日,公安部在珠海召开“218”特大贩卖枪支案件侦破工作协调会,在全国范围内追缴流散枪支。截至目前,共追缴枪支171支,其中珠海本地查扣142支,通过国内其他地区协查追缴枪支29支。
据警方相关负责人介绍,从收缴的枪支数量看,该案是新的国家枪支鉴定标准出台后,国内迄今最大的一宗贩卖枪支案,且涉及国内多个省市区。涉案枪支都是以气体为动力的气手枪或气步枪,均来源于澳门,其中部分枪支在澳门不受限制,但绝大多数已经达到了我国内地规定的管制枪支标准,俗称“仿真枪”。
记者了解到,近年来,购买该类仿真枪支的人有增多趋势,其中大部分是枪支爱好者和枪械收藏玩家。由于这种枪外观与军用枪支酷似并有一定的杀伤力,也被少数人利用其作为犯罪工具,今年该市发生的几宗持枪抢劫案件的涉案枪支均是仿真枪,因此,该类枪支仍然具有较大的社会危害性。
警方提醒市民,由于法律制度不同,虽然枪支在境外某些国家和地区不属于管制物品,比如在澳门持有枪口动能小于2焦耳的枪支不属于非法行为,一些到境外旅游商务的人员虽然在境外是合法购买、拥有此类枪支,但一旦携带入境将会触犯我国的法律法规,因此警方提醒广大市民不要携带仿真枪等违禁品入境,更不要企图将其走私入境,也不要试图在国内通过非法渠道购买、收藏、运输该类枪支,以免触犯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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