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无钱葬女抛尸野外更需拷问

2010-08-28 06:54:10

消息来源:中国法治 评论
作者: 田力    发布时间: 2009-07-07 15:02:10



    今年4月13日,从江西到福建晋江打工的郑迎都夫妇的女儿因病去世。郑迎都夫妇因无钱给死去的女儿火化,便将女儿尸体用棉被包裹,扔在租房外的一片荒地里。7月4日,当他们领到第一笔工资时,他们选择了“赎罪”,主动前往派出所索要女儿的骨灰盒。(7月7日《海峡都市报》)

    当记者询问郑迎都是否知道这是犯罪时,他表示知道,“但来了,顶多自己失去一段时间自由;如果不来,我们夫妻将一辈子失去身心自由”。这样的新闻读之让人心酸,思之令人心痛。这不仅让大家想起了前不久同样发生在福建的打工小伙因无钱葬母,最后只能将母亲遗体沉入水中“水葬”的悲剧。在这些事件发生之后,公众感到无奈的同时,笔者觉得更应该对悲剧发生的原因进行拷问。

    一要拷问为什么“死不起人”。年轻力壮的小伙,靠自己的辛勤劳动,却挣不到安葬亲人的费用。那办理丧葬手续到底需要多少钱呢?据业内人士介绍,丧葬费用花费多少,主要看死因。若正常死亡且马上火化,花费相对较低,最低只要1000-2000元左右。若是意外死亡(如刑事案件中的死者等),因要冷冻尸体,花费相对较高。而目前打工人群普遍收入不高、部分地方没有设立用来补贴困难群众丧葬费用的专项基金,这才是“死不起人”的直接原因。

    二要拷问当地的相关部门去哪里了。其实按照规定,类似郑迎都夫妇的情形是可以申请救助的。而各级民政部门除了固定的救济财政拨款之外,还有一笔临时救济金,用于因突发大病、火灾等情况而无力生活或办不起丧事的临时性救助。但正是因为这样的惠民政策往往只是放到办公室的抽屉里,没有尽可能地放在阳光下广而告之,大加宣传,所以知道的人并不多。同时,由于相关部门并没有及时了解掌握所辖范围内的生活困难群体的具体情况,因此,总的来说,相关政府部门应该对此承担责任。

    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国民财富大量增加,绝对贫困人口大大减少。应该说,不管是无钱葬女抛尸野外,还是“水葬老母”,都是个别的事例,不具有普遍意义。但滴水可以观海,一叶可以知秋。透过这些极个别的事件,可以清晰地发现由于社会保障制度的不完善,在生老病死的各个环节,还存在很多盲点。

    提高全体国民生活水平是社会发展的必然,而对个别困难群体实施关怀更体现了和谐社会应有之义。管仲在2000多年前就曾说过“仓廪实而知礼节,衣食足而知荣辱”,如果在经济社会迅速发展的今天,社会保障制度不断完善,以人为本的执政理念真正从每个细节中体现,类似的悲剧才不会一幕幕重演。



来源: 中国法院网
[责任编辑:中国法治]

相关专题:南京大爆炸被指祸起违法拆迁

频道
分站

中国法治国际互联网站版权所有,未经协议授权,禁止下载使用或建立镜像
Copyright © 2014 by Chinaruleoflaw.net All rights reserved. Reproduction in whole or in part
without permission is prohibited
备案号:京ICP备09001449号 京公网安备:110108008263号 许可证号:京ICP证140110号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京)字第03531号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京网文(2014)0781-181号

关于我们 | 关于中国法治 | 联系方式 | 学会动态 | 编辑部 | 法治编辑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