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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健品成“特效药”,好个民权!

2010-08-28 06:07:27

消息来源:中国法治 评论
作者: 张铁鹰    发布时间: 2009-03-24 15:30:53



    河南省民权县疾控中心将保健品“伊康初乳胶囊”,吹嘘成防治手足口病的特效药,并以高价销售。(3月23日央视《新闻1+1》)

    县疾病控制中心通知5岁以下儿童的家长购买“伊康初乳胶囊”,说是能预防手足口病,每瓶售价60元。进价不到8元的保健品,卖给群众却是60元,仅此一项,疾控中心能得到多少不义之财?连预防手足口病这样重大的任务,都被当成了牟取暴利的好机会,可以想象,平时县疾控中心是如何以预防疾病的名义,从百姓身上诈取私利的。只是民权将保健品当成“特效药”,是在上级调查民权隐瞒手足口病病例时发现的,若非有此调查,民权疾控中心的问题还不会暴露。

    疾控中心担负着各种传染病预防和控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收集、整理、上报等任务。可见,民权县疾控中心已经完全放弃了自己的“守土”之责。为何会有如此怪事发生?有人直言是公共卫生资源缺乏所致。这一看法当然有道理,因为财政投入不足,县疾控中心开发公共卫生资源的经济价值,以弥补各项开支,这直接造成承担疾病预防控制任务的单位和个人行为不端。

    民权县手足口病防治不力,不用说,和县疾控中心一切围着钱转有很大关系,可这显然不能完全解释民权县疾控中心的荒唐行为,因为同是国家级贫困县的邻县兰考,公共卫生资源也缺乏,可兰考县的预防手足口病药却是免费发放的。所以,其中监管缺失问题相当严重。

    当疾控中心都把保健品当成“特效药”,向群众推销时,群众的生命权、健康权就已经被抛到了脑后。现在,民权县已经免去了县疾控中心主任的职务,卫生局长也已被降级,但这只是县委、县政府应对危机的一种行政手段,不表明监管制度已经健全。也就是说,危机过后,问题依旧,甚至过段时间,类似的问题可能再次发生。

    要保障群众的生命权、健康权,增加卫生投入是必须的,只是监管缺失,问责机制不完善,“民权”难以保障。



来源: 中国法院网
[责任编辑:中国法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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