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国青年报社调中心和腾讯网最近联合进行的一项调查发现,66.7%的人表示自己有过“疯狂螺丝钉”的经历。38.1%的人说,如果事情重大或者是自己喜欢的工作,做一做“疯狂的螺丝钉”也无妨。
什么是“疯狂螺丝钉”?民调给出的“标准”是:长期连续熬夜工作(54.8%);一心想着工作,即使在家或参加社交活动时也是如此(54.0%);节假日从不休息(53.9%);几乎没有与亲友团聚和娱乐活动的时间(47.9%);在工作中常常强迫自己做到完美无缺(43.9%);拼命工作寻求某种心理解脱(29.5%)。
所谓“疯狂螺丝钉”,说白了就是“工作狂”。其与上世纪六十年代雷锋的“螺丝钉精神”有本质的区别,不能相提并论。雷锋所说的“愿做一个革命的螺丝钉”,是指“革命战士是块砖,哪里需要哪里搬”,党把他拧在那里,就在那里闪闪发光。其行为动力是崇高的革命理想,目的不是为了精神上或物质上获取自己所需,而是为了在全人类实现共产主义理想默默无闻地作出自己应有的贡献。而并非象“疯狂螺丝”那样,拿自己的“青春赌明天”,以疯狂地工作来减轻自己的心理压力,寻求某种精神解脱,或是获得更多的物质需求,或是积累更多的工作经验等生存发展资本。
一个人做不做“疯狂螺丝钉”,别人无权干涉,也无可厚非。但“疯狂螺丝钉”不是一种工作美德,而是一种变态了的“爱岗敬业”精神,不值得提倡和赞赏。若不是迫于生存需要,或是迫于某项工作而非“疯狂”不可,或是偶尔“疯之狂之”,还是不要去做“疯狂螺丝钉”。因为“疯狂螺丝钉”式地工作,必定会严重地透支着自己的身体健康。而人必竟是肉体之身,即使是机器,象这样疯狂地运转也会提前报废,而肉体之身的人又能“疯狂”多久呢。前几天,笔者曾读过一篇报道,说一个贫困地区来的大学生,在大一、大二时,为挣取学费和生活费,身兼多份职业,累到连喝水都想吐。这位大学生说,“那段经历真是刻骨铭心,我都不知道为什么要把自己搞得那么累。”回忆自己的兼职经历,她仍然感到“头都要炸裂似的痛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