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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退还的不仅是15亿养路费

2010-08-28 06:01:29

消息来源:中国法治 评论
作者: 陆志坚    发布时间: 2009-03-18 10:29:52



    北京市交通委16日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机动车在奥运期间单双号限行和奥运后每周停驶一天的养路费返还工作将于4月16日开始,总数合计达15.18亿元,涉及机动车270万辆,其中私家车占80%。(3月17日 新华网)

    政府将“吃”到嘴里的“肉”吐出来,北京市显然做了一件让市民欣慰的事。据北京交通委发言人表示,本次养路费返还工作一方面是政府兑现了奥运承诺,另一方面则是为感谢广大市民在奥运会前后,为保证首都空气质量、交通顺畅,对单双号和尾号两项临时限行政策给予的积极配合,而进行的一次让利于民的行动。

    虽然北京市的退费行动比市民所期望的时间晚了几个月,在今年元月1日起“费”改“税”后,坊间便强烈要求政府部门退费。但如今毕竟还是退还了,而且是在应对国际金融危机袭击的大背景下退还的,实属难得。它是顺应民心的一件实事,是在克服旧的行政思维模式下的一种务实之举,是对民意的尊重、民利的保障。这退还的不仅是一笔养路费,更凸显了政府的诚信与责任。

    多年来,政府部门收钱总是处于绝对的霸道地位,说一不二,说收多少就收多少,鲜有拉下脸面退还之事。如今,北京市终于开了政府主动大范围、大声势退钱之先河。其退的是本该属于百姓的钱,换来的却是市民千金难买的赞誉。可以说,奥运会的成功举办,离不开北京市民的大力支持,群众为此作出了牺牲,政府就理当竭力维护群众利益。这种官民互动,不但融洽了干群关系,而且进一步彰显了人民政府为人民的执政理念。

    其次,北京市的这种退费政策对于打破政府部门及行业垄断行为有着强烈的示范作用。在现实生活中,譬如北京这种收费限行现象比比皆是,高速公路不高速、飞机火车误点时时发生等等,却不见有关方面作出退费承诺,甚至连句道歉的话语都没有。前几年便出现了一起北京律师状告京津塘高速公路不高速案,法院宣判败诉。在这败诉的背后,就潜存着政府部门行政中的霸道影子,凸显了公民利益与政府利益博奕下的弱势,这是不可取的。

    其实,无论政府及其部门收取的“费”还是“税”,其最终落脚点就是取之于、用之于民,为改善群众的生活服务。那么,在倡导藏富于民、以民为本的今天,将从群众口袋里多掏出的钱还给群众,这既是责任政府的应有之举,也是保障群众利益的名至实归,不但应该做,而且应该做好、做实。



来源: 中国法院网
[责任编辑:中国法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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