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3.15之后更需要惩戒

2010-08-28 06:00:44

消息来源:中国法治 评论
作者: 王海越    发布时间: 2009-03-17 13:34:44



    央视3.15晚会揭秘了个人隐私被出售或被人盗取后牟取暴利的链条。其中,移动运营商通过出售用户信息,帮助发送垃圾短信谋取利益;而黑客则通过向用户电脑植入木马盗取个人信息再打包出售来获利。(3月16日《重庆晚报》)

    就在笔者收看央视3.15晚会时,笔者的手机便收到了一条提供酒店、打折机票等服务的垃圾短信。每年一次的3.15晚会都会有众多行业的潜规则、内幕被揭露,让公众获得了“原来是这样啊”的消费知情权。可是,相对于每天都在全国发生的无法计数的商品交易行为,作为一名普通的消费者,他其实一直处在信息不对称,知情权受到侵害之中。

    每年央视3.15晚会,彰显的是给予消费者维权的信心与支持。但是,一旦电视观众走出家门,面对市场,消费者对于自身维权的信心到底应从何而来呢?笔者认为,这样的信心来自两个点:一方面是对消费者进行切实的“充权”,即对消费者的知情权、申诉权、控告权、索赔权,给予强有力的法治保障。只有消费者在商品市场交易中,心中感到手中握有法律赋予自己的实实在在的权利,法律是在为正义与公平说话时,他们在面对侵害自己的行为时才敢理直气壮,依法维权,而不是采取甘愿吃哑巴亏,大事化小、小事化无的无奈之举。

    更重要的是,另一方面要对行业潜规则、交易黑幕、各种侵权行为进行法律制裁与行政打击。单纯的揭露行业潜规则与交易黑幕还只是第一步;第二步是要给予上述行为以惩戒,增加他们的违法成本。央视3.15晚会,在某种意义上说,也是一个受众最广、影响最大的商品打假的信息交换平台。但是,这样的信息平台最大的问题是它的不可持续性,不可能做到天天都有3.15晚会。所以,我们应当尽快建立覆盖全国范围的商品交易信息平台,促成政府相关部门、消费者协会、媒体、消费者、企业,多方之间的一种信息互动平台,对于消费者所发现或所遭遇到任何侵权行为给予及时的发布,相关部门也应在此负起责任,采取行动给予必要的惩戒。

    无论是给予消费者“充权”,还是给予侵权者惩戒,这背后都需要的是政府责任。尤其是在当前,拉动内需、鼓励消费是作为振兴经济的一种重要策略,但是这里的一个前提条件是,政府必须依法营造出一个健康的、安全的、切实维护与尊重消费者权益的市场出来。也只有一个健康的市场环境,普通民众才真正的敢消费、放心消费、获得消费带来的应得收益。



来源: 中国法院网
[责任编辑:中国法治]

相关专题:南京大爆炸被指祸起违法拆迁

频道
分站

中国法治国际互联网站版权所有,未经协议授权,禁止下载使用或建立镜像
Copyright © 2014 by Chinaruleoflaw.net All rights reserved. Reproduction in whole or in part
without permission is prohibited
备案号:京ICP备09001449号 京公网安备:110108008263号 许可证号:京ICP证140110号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京)字第03531号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京网文(2014)0781-181号

关于我们 | 关于中国法治 | 联系方式 | 学会动态 | 编辑部 | 法治编辑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