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冤冤相报,城管与小贩都是受害者

2010-08-28 05:17:25

消息来源:中国法治 评论
作者: 冷雪峰    发布时间: 2009-01-23 10:51:51



    上任才39天,重庆市涪陵城管队长执法挨耳光!据1月21日《重庆商报》报道,涪陵区市政局承认,新任城管队长王新武因暂扣游摊遭遇“暴力”,区政府已责成当地警方调查。(2009年01月21日重庆商报)

  也许是以往城管执法“过火”,被打的都是小商小贩的缘故,这次一名上任才39天的新任城管队长被打了几个耳光,我听到的是一片叫好声。但我不知道凭什么人家城管队长被抽耳光了,就“打得好”?分明是幸灾乐祸,一副看热闹的架势。

  城管暴力执法不好,因为深受伤害的是我们的兄弟姐妹,爹娘叔婶;城管执法遭遇暴力阻挠也不好,因为一掌一拳之后,呼唤公平公正法制秩序的我们,已经用行动藐视了法律。

  有目击者称,19日下午4:50左右,涪陵区依蝶购物中心附近,一男一女两摊贩在此兜售油炸煎饼,随后来了3名城管队员,劝摊贩不要占道经营。城管刚走,摊贩又重新营业,城管再次回来暂扣其物品。暂扣过程中,女摊贩对男摊贩说,用油泼他们,城管听后立即阻止。随即,女摊贩打了城管几耳光。挨耳光的是涪陵区城管队长王新武。

  很庆幸的是,机会面前,这次我们终于未能领略到城管的“功夫”。我为重庆市涪陵城管人员的规范、理智执法高兴。然而,我们应该遗憾的是,我们见识到了一个泼妇行径。城管学好了,人性化管理了,我们却欺负他们无能,说话间就赏了人家几耳光,是喜是忧?难道真的应了那句俗语:马善被人骑,人善被狗欺?这不是硬逼着城管耍横,不把百姓当人待吗?

  矛盾是双方面的。城管执法的最终目的,其实是为了更多人享受优美、整洁的城市环境,对于他们的付出,我们应该理解,配合,参与,共同维护属于自己的美丽的城市家园风景。如果仅仅为一己之便之利,就由着兴致乱占乱放,占道经营,原本就已经违背了社会公德,侵犯了别人的权利。现在倒好,从前见到城管如老鼠碰上猫,到处躲到处藏的流动摊贩,竟然毫不客气地先下手为强,不由分说就打人家队长的耳光,这实在也太不把人家城管当回事了。

  城管也好,城管们的队长也罢,被无端抽耳光了,一点也不好玩。我倒担心的是,不论城管还是流动着的摊贩,如果以此为经验为教训,信奉“我不打人,人就打我”,都蓄谋着如何使出第一招,城管队伍只能更流氓更恶作。给城管人员一份宽容一份信任一份支持,规范、公正的执法才会成为城管人的自觉行动。

  有句语说得好:把自己当人,首先要把别人当人。但愿各地的城管人员千万别睚眦必报。这世界,蛮不讲理的人毕竟少。



来源: 江西新闻网
[责任编辑:中国法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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