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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该对一学期只上一天课的学生负责

2010-08-28 05:15:36

消息来源:中国法治 评论
作者: 李德民    发布时间: 2009-01-23 09:53:25



    农民工王爱五夫妇是河南许昌人,在北京卖菜十多年了。他们有个未满14岁的儿子一直在京上小学。去年暑假,儿子小学毕业升初中,王爱五交了3000元的借读费,到丰台区第一中学读书。能让儿子在京读书,上正规学校,是王家的美好愿望,他们可以放心卖菜了。

  想不到的是,这个中学生一学期只上了一天课!老王说,每天清晨批发菜后叫醒儿子,看着儿子穿上校服,背起书包,拿上3元的早饭钱,高高兴兴上学去;下午,到了放学时间,儿子背着书包按时回家。老王没见儿子在家做过作业、看过课本,问到这些事时,儿子说作业在学校的自习课上做过了,课本放在学校了。平时老王也问过学习成绩如何,儿子的回答是“一般”。直到期末,老王才知道儿子连课本都没领过。问起为什么一学期只上一天课,儿子说,上学第一天去晚了,第二天就不上学了,后来都到黑网吧上网去了。

  1月16日,老王找到丰台一中的老师,老师竟说“我不认识你,也不认识你孩子。”直到老王找到给学校交“借读费”的收据,校方才承认有这个学生。该生14岁,是未成年人,涉世不深,不知利害,人们不能过多指责他。那么,到底谁该对这起怪事负责呢?

  家长当然要负责。王家望子成龙,让儿子在京上学,这可以理解。但他交了3000元“借读费”后,把儿子往学校里一送,就不管了,平时对儿子的学习情况不检查,不督促,也不同老师联系,直到期末才如梦初醒,这是不是“子不教,父之过”?在我国,像王爱五这样的农民工很多,让孩子在城市读书的也不少,政府也出台相关政策帮助农民工子女在城市就读。可是,如果都像王爱五那样不负责任,一送了之,孩子在学校能读出个什么名堂呢?

  学校当然也有责任。据丰台一中的副校长说,这个学生培训时来了,但报到没来,班主任就以为学生不来上课了,也没有向学校报告此事。他还说,学校平时管理严格,学生一天不来上课,老师就要与家长联系。这次出现这种情况,与那名老师第一次当班主任又遇新生报到,缺乏管理经验有关。学校今后会吸取教训,加强管理。

  还好,校领导毕竟承认了这个学生是本校的学生。但说“学校平时管理严格”,“学生一天不来上课,老师就要与家长联系”,显然并未做到。那个学生“失踪”一学期,也没见哪位老师曾与家长联系,这能叫“管理严格”吗?更严重的是,如那位副校长所说“这种情况每年都会出现,学生由于各种原因转校走了,所以每次新生报到不会百分之百。”学生转校,正常情况,但学生不上学而去网吧玩,这就不正常了。要知道,学生交费、报到之后,就是学校的正式学生,学校就负有监督管理的责任。学校收了“借读费”,对学生不管不问,这是学校领导失职,是学校管理的漏洞。

  马虎的家长,马虎的学校,把学生“马虎”到黑网吧去了。这是教育存在问题,更是社会问题。关于教育,当年孔夫子有过“有教无类”的名言,如今,党和政府强调不让一个学生失学。而这个农民工的孩子至少失学一学期,更可怕的是,那个中学生经常游玩在黑网吧,久而久之,难保不会出事。这关系到一个人的命运,也影响着国家和孩子的未来。



来源: 人民网
[责任编辑:中国法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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