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请让农民工告别不人道的工棚制度

2010-08-28 05:10:59

消息来源:中国法治 评论
作者: 童大焕    发布时间: 2009-01-21 14:05:34



    中国农业大学教授叶敬忠及其26人组成的课题组,通过两年时间的研究估算,算出我国留守儿童总数约2300万人,留守老人总数约1800万人,留守妇女总数约4700万人(网上称为“体制性寡妇”)。我认为这个数字被低估了。根据农业部部长孙政才的公开说法,2007年我国农村外出就业劳动力达1.26亿人,乡镇企业从业人员为1.5亿人,扣除重复计算部分,2007年农民工达到2.26亿人。有这么多的农民工,不会只有那么少的留守人员。

  人生之大悲痛者,莫过于老无所养、幼无所托、青春无所伴。对于农民工及其家人来说,可以说人世间所有的苦难全都由他们来承担了!这是他们自愿的选择吗?什么时候、什么原因,使他们变成或“被变成”没有情感的、年复一年终日劳碌只为了一月千把元工资的“纯经济动物”?造成那么多留守儿童的主要原因,是城乡之间、城市之间发展的不平等和不能自由迁徙的户籍制度。那么多的“体制性寡妇”和留守老人,仅仅是为了照顾家和孩子,就甘愿过一种长期缺乏亲情爱情的生活,只把自己当成挣活口的牲口和苦力?

  我认为一个被忽视的原因就是不人道的工棚制度。我们曾经沾沾自喜于轰轰烈烈的大规模城市化却没有产生贫民窟,殊不知,2.26亿农民工中的绝大部分,住的是条件恶劣的工棚和临时集体宿舍。那些临时性的工棚和集体宿舍,长年蛰伏在城市未建成的高楼大厦的阴影里,拥挤不堪、混乱不堪、肮脏不堪,大多数长年没有阳光也不透风,冬冷夏热。工地的噪音、粉尘就是他们最亲密的伙伴。

  比恶劣的物质条件更恶劣的,是这样的居住条件把农民工家庭生活的最后一点温馨、最后一份权利剥夺殆尽。“50岁以前没有性生活,50岁以后没有社会保障”(秦晖语)就是不少农民工的真实生活写照。更有一些不良企业,明令禁止员工外宿,只能住集体宿舍。

  人不仅是经济动物,而且是有血有肉有感情的动物;不仅是企业的赚钱机器,而且还是一个个“社会人”。贫民窟里有温暖的亲情爱情,有不同人群聚居的社会与群体生活,有老中青三代同堂的乐趣;而工棚和集体宿舍的生活,即使锦衣玉食,也是精神残缺的。

  该向不人道的工棚制度彻底“宣战”,至少是告别了。要么允许贫民窟存在,让进城农民工拖家带口地自由聚居;要么政府承担起为农民工提供廉租房的责任。不论是贫民窟还是农民工廉租房,在有一定规模的地方,都应该建学校、医院、文体活动场所等公共服务设施,并且通公交,还应该鼓励和允许在廉租房和工地之间开通公司班车。1950年,国家搞过调查,上海棚户区的居民占上海人口的四分之一强。现在北京上海等大都市,仍然有大量的棚户区。允许贫民窟存在,一点不丢人。丢人的是有几亿农民工及其背后的家人,在工棚制度下过着没有正常家庭生活、没有亲情爱情的“非人”的日子。



来源: 中国青年报
[责任编辑:中国法治]

相关专题:南京大爆炸被指祸起违法拆迁

频道
分站

中国法治国际互联网站版权所有,未经协议授权,禁止下载使用或建立镜像
Copyright © 2014 by Chinaruleoflaw.net All rights reserved. Reproduction in whole or in part
without permission is prohibited
备案号:京ICP备09001449号 京公网安备:110108008263号 许可证号:京ICP证140110号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京)字第03531号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京网文(2014)0781-181号

关于我们 | 关于中国法治 | 联系方式 | 学会动态 | 编辑部 | 法治编辑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