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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拿的高温津贴为啥不敢要

2010-08-22 05:05:53

消息来源:中国法治 评论
作者: 奚旭初    发布时间: 2008-07-09 14:37:08



    河南省今年出台高温津贴政策,标准为每人每工作日10元。郑州建筑工地上许多农民工表示,单位只要按月给我们开工钱就已经不错了。即便是有高温津贴的规定,如果用人单位不给,他们怕砸掉饭碗,也不愿甚至不敢去争取。(7月8日工人日报)

    终于有高温津贴了,但农民工却只有漠然以对――你可以哀其不幸,怒其不争,然而从农民工的“麻木不仁”中,我们是否看清了他们的生存状态?如果说没有高温津贴,合法权益无保障令人扼腕,那么高温津贴政策出台了,农民工依然“不愿甚至不敢去要”,这种“习惯成了自然”的“认命心态”,才是更可怕的。

    劳动保障部门提醒说,劳动者需要明白,高温津贴不包含在工资范围内,是劳动者应得报酬的一部分。高温津贴的发放,用工企业必须强制执行。劳动者可以据此力争,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这部分费用。如果企业不执行,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保障监察部门进行举报投诉,或者通过劳动仲裁等方式来解决。

    这个提醒一点不错,类似的提醒早已耳熟能详。比如节假日加班三薪,公休日加班双薪――每逢节假日来临,劳动保障部门必作如此提醒。提醒成了惯例,恰恰证明劳动者拿不到加班费已成惯例。要三薪双薪还是要饭碗,两者选一,早已是公开的秘密。在企业与劳动者强弱不对称的背景下,较真追讨加班费,很可能拿到了钱,却在明天就被企业用一个堂皇的理由端走了饭碗。在加班费和饭碗之间,又有多少人有勇气选择前者?从劳动者“加班费困境”的来龙中,我们不难寻到“高温津贴困境”的去脉。

    其实,正因为劳动者的“不愿甚至不敢”,劳动管理部门才尤要挺身而出,仗法执言,而不能取民不举官不究的态度,坐等劳动者上门告状。受理举报投诉,只是行政执法的一部分;主动监管,及时发现违法行为并加以纠正,也是执法者的责任。如果明明知道劳动者不是不懂而是不敢举报投诉,有关部门还是以不告不管为借口,只是一次次作“候鸟式”提醒,只是教给劳动者怎样举报如何投诉,坐视无良企业忽视劳动者正当权益,那么再多的劳动者保护条例也可能成为一张废纸,所谓劳动保障又能保谁护谁?



来源: 中国法院网
[责任编辑:中国法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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