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让杭州中低收入家庭开心的好消息

2010-08-22 04:58:29

消息来源:中国法治 评论
作者: 奚旭初    发布时间: 2008-07-04 09:33:16



    杭州市政府日前明确提出,从今年起的五年内,将考虑在快速交通干道、地铁周边等交通和生活便利地区,重点选址建设一批以满足低收入家庭基本住房需求的经济适用住房、廉租住房区块。(7月3日新华每日电讯)

    这是一条让杭州的中低收入家庭开心的好消息。杭州市政府的表态,给中低收入家庭吃了一颗定心丸,他们不但住得上经济适用房、廉租房,而且这些经济适用房、廉租房会拥有交通便利、出行方便、可达性好等好处――中低收入家庭不用再作两难选择,要么住房条件无法改善,要么改善了住房条件却被“挤出”了城市,被边缘化。

    杭州中低收入家庭不用再担心的东西,这几年在一些城市却曾是事实。本是为了解决低收入群体住房难的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建在了远离市区的远郊。住进这些房子,就意味着天长日久之中,增加的交通费支出等生活成本及耗费在路途上的时间成本,将成为难以承受之重,甚至由此失去谋生机会。有议论说,廉而不便的廉租房,等于把困难户“套牢”。这个比喻,不无道理。

    乍看之下,经适房、廉租房的廉而不便是价值规律使然。比如有钱人选择“黄金区域”,钱少的当然只能作相反选择。但透过表象看就里,困难户被“挤出”被“套牢”,实际上与地方政府的“经营城市”有因果关系。倘若在地方政府眼中,只有什么地皮卖什么价,好地块要卖好价钱的“市场眼光”,换言之当地方政府把城市当成商品来“经营”的时候,穷人是注定要被“挤出”的。

    偏僻不是保障房的“专利”,杭州把好事办好,乃是政府政绩观的正本清源。人民政府要管公平。廉租房建在哪儿?看是一个经济问题,实则是一个政治问题,体现了政府责任意识。中央反复强调要认真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让公众共享社会发展成果。共享不仅指调整分配格局,缩小收入差距,也意味着把经适房、廉租房建在宜居之处。经适房、廉租房每个城市都在建,宜居应当成为经适房、廉租房建设的原则。



来源: 中国法院网
[责任编辑:中国法治]

相关专题:南京大爆炸被指祸起违法拆迁

频道
分站

中国法治国际互联网站版权所有,未经协议授权,禁止下载使用或建立镜像
Copyright © 2014 by Chinaruleoflaw.net All rights reserved. Reproduction in whole or in part
without permission is prohibited
备案号:京ICP备09001449号 京公网安备:110108008263号 许可证号:京ICP证140110号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京)字第03531号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京网文(2014)0781-181号

关于我们 | 关于中国法治 | 联系方式 | 学会动态 | 编辑部 | 法治编辑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