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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公交频频停运,逼宫还是无奈?

2010-08-22 02:26:20

消息来源:中国法治 评论
作者: 叶传龙    发布时间: 2008-04-17 13:56:08



    湖北十堰市公交车又一次停运了!4月15日早晨,十堰市市公交集团公司发生第四次停运事件,70万人口的十堰城区再次饱受出行难之痛。(4月16日长江商报)

    自从十堰市政府“第一个吃螃蟹”将公交运营权转让给民营公司以来,短短五年时间,已经四次停运,人们迫切想知道,一次次停运,究竟是制度造成的,还是人为因素,究竟是公交公司和司机向政府逼宫,还是前者迫于无奈,除了停运“绑架”十堰民众,究竟还有没有更好的解决办法?

    本次停运原因虽然报道中语焉不详,但结合前几次停运约略可知,改制后的公交公司作为企业要谋求利益最大化,这与“公交优先”宗旨必然产生矛盾,加之企业制度苛刻,造成员工生存环境逼仄,工资待遇偏低。而据十堰公交公司董事长张朝荣反映,他接手公交公司后,只有前两年赢利,后三年都在亏损。当企业不断亏损,又缺乏政府“输血”,员工的利益就无从保证,当员工情绪激动,又缺乏“外力”介入,靠停运来“自救”也就不可避免。

    简单地追究各方责任,只在道德层面上诘问司机的职业道德,显然于事无补。公交四次停运,倒给了十堰市政府一次反思的机会。由于公交行业具有公共服务性质,政府不能一“卖”了之,当“甩手掌柜”,坐收线路营运资源费。如果说当年将公交运营权转让给民营企业还是为形势所迫的话,那么在运营权转让后,就应该考虑如何保证后续投入,体现公交优先,落实监管责任,维护民众利益,做好补救性工作,否则,就是对民生利益的漠视,就是政府责任的缺失。

    幸运的是,在一而再再而三地发生停运事件之后,十堰市政府终于下决心收回公交集团的城市公交特许经营权,并采取切实措施维护公交企业稳定和正常公交秩序,以确保广大市民的出行需求。这一决定可谓亡羊补牢未为晚,希望政府收回运营权后,体现责任担当,为民众营造一个经济、便捷、诚信的公交环境。

    十堰公交停运事件也给人们一个警示,公共服务业不能简单地实行市场化,重新回到政府手中的公交公司必须建立合理合法的运营和薪酬机制,各地也要借鉴十堰教训,防止公交停运事件再度上演。



来源: 中国法院网
[责任编辑:中国法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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