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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长“照顾司机”,法律能否照顾市长?

2010-08-22 02:24:56

消息来源:中国法治 评论
作者: 叶传龙    发布时间: 2008-04-16 10:55:29



    湖北省宜昌市下辖的当阳市市长范晓岚(女)3月17日开车撞死一名11岁小学生,于4月12日离岗接受组织调查。范晓岚称未经批准私驾公车,是为了“照顾司机”。(4月14日信息时报)

    凭心而论,事发之后,范市长为此的确做了大量补救性工作,包括和丈夫驱车来到死者家,在事故责任尚未认定的情况下,向死者家属赔偿了20万元,以及2万元安抚费,并冒着有失市长身份向孩子的父母下跪表示歉意,还多次打电话询问受害者家人的生活情况。除此之外,或许还做了一些未曾披露,不为外人所知的“工作”。如果范作为一名普通肇事者,至此也实在没有多少新闻价值再深挖下去了。

    有人认为由于驾车者是市长,所以事件在某种程度上被放大了。这并不准确,相信法律也并不因为她的市长身份而“罪加一等”,人们所关注的,只是力求恢复被扭曲了事件的本来面目。

    3月17日撞死孩子,4月12日才接受离岗调查,事故认定书至今尚未出具,有关部门在这件事上玩起了“太极”功夫,已经遭到民众的广泛质疑;在给死者家属20万元赔偿费和2万元安抚费后,就要求家属 “不再追究”,交警部门也叫小孩家长“不要追根究底”,无疑让人感受到权力的威吓和民事双方事实上的不对等;范市长驾车有没有超速,本该由公安交警部门来认定,现在却是宜昌市政府办出面否认范市长有超速行为,不知这个否认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最为荒谬的是,范市长竟然声称,私自驾车回家是为了照顾司机。据知情人透露,异地任职的干部,周末回家休息,在宜昌已经成为常态,而照顾司机,这个理由看起来很有人性化,但其实是在为自己公车私用寻找借口,为其肇事闯祸开脱罪责。对领导周末回家该不该动用公车接送,费用该由谁出,车该由谁开,出了事该由谁担负,暂且不作讨论,就从范市长撞死学生这件事上,党纪法规不该保持“沉默”。

    市长照顾司机,法律会照顾市长吗?我看不会!在这件事上,与其说是抓住女市长不放,还不如说是抓住权力不放。民众就是要看看,在市长违纪违规违法的情况下,法律能否一碗水端平。



来源: 中国法院网
[责任编辑:中国法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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