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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模动态制才是对先进的尊重

2010-08-22 02:24:38

消息来源:中国法治 评论
作者: 白峰    发布时间: 2008-04-16 10:48:15



    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一旦评上,过去在一些地方是“终身享誉”,可这种情况在安徽省铜陵市被叫停了。最新出台并实施的《铜陵市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管理办法》中规定,该市总工会将每两年对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进行一次业绩考核,对群众满意率达不到60%的,取消一切待遇;对连续两次考核测评群众满意率达不到60%的,撤消其市级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称号。(4月13日《新安晚报》)

    评劳模是对一个人工作的肯定,更是对劳动价值和劳动成果的肯定,说白了就是通过评劳模进一步的激励更多的人投身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的大潮中,让一切创造活力竞相迸发,一切优秀人物充分涌流,一切有益的劳动成果得到保护。

    如果评出的劳模只是“人到马头车到站”,即使以前再优秀,工作成绩再突出,那么不思进取,坐吃山空,这样的劳模起不到激励和引导作用,只能是让先进失去了光彩,让劳模成为昙花一现的光晕。

    事实上由于社会上人们对劳模的尊重,国家对劳模的重视和各种待遇的逐步落实,劳模成为如今社会的红人和“抢手货”。于是有人挤破脑袋往里钻,争当劳模,就出现了10个劳模9个官的现象,这样的劳模能让人服众吗?能是真正的劳动模范吗?

    其实评先进不怕出问题,评先难免会挂一漏万,但如果将评出的劳模当作成绩去炫耀,而不是去管理,去优化,让优秀者更优秀,那么再先进的劳模也会被平庸的制度所淹没,棱角被磨平。这样的劳模不再是劳模,而是成为利益的享受者。

    对评选出的劳模实行动态管理,不断进行考核和重新评价,继续优秀者留任,不能胜任者扫地出门。那么劳模会更先进,劳模会更模范,能者上、平庸者下的机制会更加规范。

    “逆水行舟,不进则退”。劳模不等于终身制,劳模要天天进步,时时变化,要与时俱进,这样劳模才会继续是劳模,就是对先进的尊重,也是对真正的劳模的一种正视,才能号召、吸引和凝聚更多的人参与到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洪流中去。



来源: 中国法院网
[责任编辑:中国法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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