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操场开超市应立即制止

2010-08-22 21:46:20

消息来源:中国法治 评论
作者: 陆志坚    发布时间: 2008-11-06 10:49:02



    课间十分钟上操场逛超市,买吃买喝买玩的――昨天,记者在重庆璧山县实验小学看到,学校在操场跑道边搭起几十平方米临时板房办起“学生超市”,学生们下课的间隙就可来购物。(11月4日 新华网)

    俗话说,靠山吃山,靠水吃水。学校竟也利用自己“得天独厚”的优势资源将超市办到了操场上,将生意做到了学生的身上,这真是“独具匠心”。在此,且不说超市挤占了学生本就十分有限的活动空间,单说学校倘若一旦沦变成了谋利场,侮辱与损害的不仅是学校的形象,更是学生幼小的心灵。

    面对家长的质疑,该校负责人解释说,学校开设超市的目的主要是为了方便学生购买文具。真的是学校千方百计为学生的方便着想吗?不,醉翁之意不在酒,而在于学校的既得利益。这位负责人同时还承认,学校从超市中还有一些赢利。赢利是多少?据知情者透露,该超市承包给私人经营,学校每年仅收取租金便将近10万元。

    就是这10万元的诱惑,教育书育人的神圣殿堂变成了熙熙攘攘的商场。当然,10万元对一所小学来说是一笔可观的数字,但面对金钱的诱惑就放弃学校应有的操守和灵魂,这是学校的悲哀,也是教师的悲哀,更是教育的悲哀。超市建在学生眼皮下,影响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这是无可争议的事实。而且,为追求利润最大化的超市从学生身上掏出的不仅是他们的零花钱,有的还是学生的早餐费用,更“掏出”了学生纯洁的心,极易在学生中滋生各种不正之风。

    同时,超市工作人员私下透露,超市从今年9月开学起开始营业,他们至今都没有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等相关证照。这种无证经营不但逃避了相关职能部门的监督,而且更容易成为垃圾食品的销售场,损害学生的身体健康。

    其实,早在2001年,重庆市就出台了相关文件,禁止学校滥设小卖部谋利,要求“学生超市”只能设在校园内的生活区,必须与教学区严格分开,同时不能承包给私人经营。而璧山县实验小学不但将超市建在了教学区,而且堂而皇之地建在了操场上,如此肆无忌惮,其实质就暴露出了学校的浮华和功利。可怕的是,当学校这种阳奉阴违的行径耳濡目染给学生时,只能在学生的心灵里种下私利的种子。

    因此,对璧山县实验小学超市建在了操坪上的违规行为,当地主管部门应立即予以制止,学生的身心健康容不得半点疏忽和大意。



来源: 中国法院网
[责任编辑:中国法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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