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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流社会”带给我们的启示

2010-08-20 19:01:43

消息来源:中国法治 评论
作者: 郭立场    发布时间: 2007-11-16 09:28:00



    油价涨了,肉价涨了,气价涨了,服装涨了,楼价涨了……什么都涨,唯独工资不见涨。政府在提高职工工资方面具体有何动作?广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工资处处长陈斯毅日前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除了最低工资标准制度和企业工资指导线之外,目前政府和学术界都在探讨“工资立法”的问题,希望通过强制性的立法介入市场的分配体系。(11月15日《广州日报》)

  据报道,10月份全国CPI大涨6.5%,不仅低收入群体的日常生活受到影响,中等收入和高收入的市民也都受到不同程度的影响。总体来说,当前劳动报酬占国家GDP的比重还比较低。尤为值得强调的是,目前我国的基尼系数呈日益上升的趋势,虽然国内有的学者认为这是工业化进程中的一般规律,但我们不能忽略基尼系数的增大已经使消费萎缩,内需不足,经济发展缺乏动力,同时也增加了社会不稳定因素。这也表明,在我国社会收入的初次分配中,分配的公平与公正性正在被削弱,这种状况若不从根本上改变,大多数的普通职工是无法分享社会发展的成果的。因为,国民收入的初次分配是其分享成果的主要途径。而十七大报告已经明确提出,要“逐步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因而,必须采取相应的措施来扭转这种非常态的趋势。

  提高劳动收入不仅仅是对劳动者在社会经济转型时期为社会所做出的牺牲的一种补偿,更重要的是有利于社会收入分配结构的公平与和谐,从而保证社会全体成员共享社会经济发展的成果。当然,对提高劳动者收入问题的理解不能仅仅局限在道德的层面,从“更加注重社会公平”的角度去理解,提高劳动者收入可以使社会收入分配结构更加均衡。目前切实可行的就是在不断加强相关的制度和法律建设的同时,加强财政的转移支付功能,切实保障低收入者的基本生活,保持社会的稳定。政府和学术界探讨“工资立法”的问题,重视初次分配的制度建设,通过制度对初次分配的约束强制企业促进分配的公平性,不失为积极务实的探索。

  据了解,现在的美国人虽然比50年代的同胞拥有更多的物质享受,可是他们却不像以前的人自觉那么有福气,那么安全,那么有信心。几年前,美国作家理查德・隆沃思曾写过一本叫《全球压榨:第一世界国家即将到来的危机》的书,书中用了相当篇幅来谈论全球化对美国中产阶级的冲击。与此相印证,日本消费社会研究专家三浦展预言,当今日本社会已经迈入“下流社会”。其所著《下流社会:新的阶层集团的出现》一书的结论是,随着社会开始上下分流,财富向上流集中,日本社会阶层贫富两极分化日益加剧。很多人都承认在很长一段时间里,身受全球化之害的人会远多于享受其益处的人,由此导致社会分裂。从今天来看,社会结构的解构征兆已现。至于中国是在向上流动,还是向下分流,目前还不能定论,能够肯定的只是中国真的还有太多的路要走。

  居民收入差距过大,会导致社会财富集中与消费需求之间矛盾的形成和加剧,这种情况严重了的还会导致经济危机和社会危机,引发社会动荡。经济增长只有与劳动收入增长同步,广大职工也可以真切地感受到经济增长给自己带来的实惠。现实中,许多国家都越来越重视政府对收入差距的调节作用,而且能够将收入差距长期控制在较低又有别于平均主义的水平。按正态分布规律,中等收入这一群体的人数在总人口中应当占多数。因为,把收入群体按高、中、低三个等次来划分,高、低收入群体总是少数,而中等收入群体占多数,所谓“两头小,中间大”的橄榄型结构是一种理想的收入分配格局。显而易见,调整社会资源的配置机制,回避“下流社会”,使我国现有的阶层结构由“金字塔”型向“橄榄型”转变,大力培育“社会中层”,是我国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根本举措。

  问题的关键是,政府如何提供足够大的平台,并能够主动与困难群体沟通,主动地把困难群体的问题推进政策议程,制定出能够改善困难集团成员社会、经济和政治地位的公共政策。目前政府和学术界都在探讨“工资立法”的问题,希望通过强制性的立法介入市场的分配体系,无疑是值得期待的举措。当然,最重要的还是要发展经济,要把“蛋糕”做大,让分得最小一块蛋糕的人都能过上比较富裕的生活。



来源: 中国法院网
[责任编辑:中国法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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