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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银行为何“捂盘惜金”?

2010-08-19 08:46:04

消息来源:中国法治 评论
作者: 叶传龙    发布时间: 2007-11-13 16:11:51



    同一账户名下每天最多只能取3万元,一个星期不能取超过5万,一个月不能取现金超过20万。(11月13日南方都市报)

    俗话说,开饭店不怕大肚汉。银行财大气粗,一向自称老大,自然不怕储户正常取钱。但深圳各家银行近期却出台那样一条规定,着实让人不可思议。

    只要不出现挤兑,银行是可以保证资金正常运转的。现在深圳各家银行通过设定取款限额,只是银行单方面的意思表达,这种做法既不符合国家的金融政策,也侵犯了储户的正当权益,还在民众中制造了金融恐慌,是典型的霸王条款。

    虽然银行设置了其它应对通道,如可以通过刷卡或转帐方式使用帐户中的款项,但对于习惯了现金消费的人群来说还是存在障碍。

    深圳各家银行同行公议,将每日取现额度设定为3万元,可能是受中国人民银行10日对外宣布上调存款准备金率的影响,中国人民银行决定从2007年11月26日起,上调存款类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准备金率0.5个百分点,由目前的13.0%增长至13.5%。由于此前贷出过多,现在只能从限定取款上来补救,只是这种把调整准备金率的负担转嫁到储户头上,是不明智也是不应该的。

    现在,随着外资银行的加入,民众选择余地增大,对中国的银行来说也不再是“我的地盘我作主”的时代了,银行方面必须想办法改进服务,提高质量,多些人性化服务,少些霸王式条款,否则,把上帝惹恼了,银行的日子也不会好过。



来源: 中国法院网
[责任编辑:中国法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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