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实现合理通胀下的高经济增长

2010-08-19 07:40:14

消息来源:中国法治 评论
作者: 郭立场    发布时间: 2007-10-12 10:22:43



    “2008年应该把控制消费品价格和资产价格过快上涨,缓解通胀压力,稳定物价水平,作为宏观调控的首要任务。”中国社科院10日发布《中国经济形势分析与预测2007年秋季报告》称,由于通货膨胀压力的存在,中国现在已经进入价格上升阶段。当前要密切关注2008年价格变动趋势,采取有力措施,防止出现严重的通货膨胀。(《上海证券报》10月11日)

  今年以来,我国粮油价格全面上涨,主要农产品价格在短期内陡然走高,且物价上涨有加速的势头。回顾历史,自1985年至1995年间,我国曾发生过两次较严重的通货膨胀,都是由于上年或当年的粮价大幅度上涨引起的。也因此,此次粮价上涨,引发了我国现在仍然存在一定的通货膨胀压力普遍忧虑。许多学者认为,这次的物价上涨是一种通胀现象,指出不能把物价上涨与通胀截然分开。按通常的定义,通胀是一个物价持续上涨的过程,但随着技术进步,通胀已在很大程度上不直接受货币供应量增加的影响,而是由参与社会生产流通领域的狭义货币所形成的购买力与全社会商品劳务的供给总额相互作用的结果。社会货币总量只是一个虚的社会总需求,有一部分会沉淀下来,一旦利率或预期投资回报上升,就会使这部分沉淀资本流出,从而引起生产资料和投资品价格的上涨。从实证分析看,我国这次的物价上涨在很大程度上是由于这种原因引起的。因此,这次的物价上涨是一种通胀现象。

  我国经济目前正处于新一轮增长阶段。不可否认,经济增长与通货膨胀存在着一定的相关性,经济的高速增长往往伴随较高的通货膨胀。在这一过程中,存在一定幅度的通胀是正常的。但需要指出的是,通胀的幅度应控制在一定范围内,这个范围就是农民纯收入增长的幅度内或城镇居民可承受的范围内。我们有必要保持清醒的判断,尽管中国出现了局部商品的物价上涨,但是受总供给大于总需求的约束,中国经济远没有形成全面的物价上涨、通货膨胀的格局。值得期待的是,由于各项经济调控手段尤其是货币调控手段依然在有效的范围内,短期内发生严重通货膨胀的可能性也不大。中国社科院发布公告,密切关注2008年价格变动趋势,提出要采取有力措施,防止出现严重的通货膨胀,必然对未来我国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影响。

  探究通胀的由来,不难发现这是多种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其中既有农产品供不应求的影响,也有原材料价格上涨的推动,还有世界经济增速提高的拉动。因此,当前宏观调控的重点应放在防止经济过热和高通胀上,要正确处理好货币政策和财政政策的关系、对外开放与适度外汇储备的关系,以及投资、消费和储蓄间的关系。当前宏观经济调节,根据现实经济的走势,既要防止通货紧缩,又要防止通货膨胀,保持经济适度增长,保持物价总水平的相对稳定。需要把握的一个细节是,在各项调节手段使用时,尽可能小力度、多频次的操作,以防止经济的大幅波动,达到经济平稳增长的目的。

  我国在实行宏观调控时,为了实现经济持续稳定增长,必须坚持以人为本,注意把握通货膨胀的度,防止通货膨胀对经济运行的负面影响。尤其需要强调的是,在通胀的条件下,为保护社会低收入阶层的利益,政府应进一步健全社会保障体系,根据消费价格指数变动,适时调整最低生活保障线标准,并及时调整工资标准,防止产生新的低收入群体。最为根本的,则是进一步完善调价补贴机制,创造就业机会,增强低收入群体抵御通胀的能力。值得欣慰的是,通货膨胀对弱势群体的影响已经引起政府的高度重视,并加强了对弱势群体利益的保护。而即将召开的十七大,更是让我们充满了新的期待。



来源: 中国法院网
[责任编辑:中国法治]

相关专题:南京大爆炸被指祸起违法拆迁

频道
分站

中国法治国际互联网站版权所有,未经协议授权,禁止下载使用或建立镜像
Copyright © 2014 by Chinaruleoflaw.net All rights reserved. Reproduction in whole or in part
without permission is prohibited
备案号:京ICP备09001449号 京公网安备:110108008263号 许可证号:京ICP证140110号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京)字第03531号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京网文(2014)0781-181号

关于我们 | 关于中国法治 | 联系方式 | 学会动态 | 编辑部 | 法治编辑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