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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楼吃饭时被捕 尹剑龙供认杀人

2010-08-12 00:46:36

消息来源:中国法治 评论

《劫杀南方医科大博导首犯广州落网》追踪

作者:林劲松 陈捷生 李能忠 原创  

摘要: 还有两天,就是卿三华教授遇害四周年。潜逃近四年的尹剑龙终于落网。8月4日下午5时许,他来到白云区太和镇一家酒楼,坐下不到十分钟,点完单饭菜还没端上来,就被追踪而来的便衣警察破门而入,当场擒获。

    5日凌晨,劫杀南方医科大博导潜逃四年的尹剑龙在白云区一家酒楼被抓获。 南都记者 梁炜培 摄

    还有两天,就是卿三华教授遇害四周年。潜逃近四年的尹剑龙终于落网。

    8月4日下午5时许,他来到白云区太和镇一家酒楼,坐下不到十分钟,点完单饭菜还没端上来,就被追踪而来的便衣警察破门而入,当场擒获。

    他的大胆,让负责停车的贺伟鸿(化名)惊讶―――酒楼距离太和镇派出所仅50米。

    广州市白云区警方通报说,专案组近四年来精心经营此案,在掌握尹剑龙的活动规律后,果断实施了这次抓捕行动。经审讯,尹剑龙已供认参与抢劫杀害卿三华教授后畏罪潜逃的犯罪事实。

    现场回访

    他光顾的酒楼

    就在派出所旁

    昨日下午5时许,广州市白云区太和镇和乐路。路旁的“湘味王”酒楼前停着几辆车,大厅里几名前来吃饭的客人已经坐在桌前。他们不知道,两天前的这个时候,抢劫杀害南方医科大知名专家、博导卿三华教授的主犯尹剑龙,潜逃四年之后,就是在楼上包房里,被跟踪而来的便衣警察抓捕归案。

    驾车到酒楼吃饭

    从广从公路进入和乐路约五六十米,就是“湘味王”酒楼。酒楼只有一层,面积大概六七十平方米,一楼是大堂,大堂上隔出了一个夹层,设有8个包房。

    8月4日下午5时许,一辆轿车停在酒楼门前,负责指挥停车的贺伟鸿(化名)连忙迎接上去,打开车门。

    据贺师傅回忆,尹剑龙和三名男子走下车来。“他们当时说话都很和气,一点也看不出来。”昨日下午,得知残忍杀害卿三华教授的尹剑龙就在这几名男子中间时,贺师傅感到惊讶。

    贺师傅只隐约记得,这些人穿着短袖上衣、长裤、皮鞋,“打扮很普通”,没给他留下什么特别印象。

    包房内束手就擒

    尹剑龙等人走进酒楼,径直上了二楼一个包房。约十分钟后,两辆轿车来到“湘味王”酒楼对面的马路边,八名身着便装的男子下车走进酒楼。

    “我当时还以为他们也是来吃饭的”!贺师傅说,走进酒楼后,他们就直接走向二楼。几分钟后,他听到楼梯上传来一阵乱哄哄的声音,他以为有人打架,抬头一看,只见后来的那群男子押着尹剑龙等人,从楼上走了下来。看到他们胸前悬挂的警官证,他才知道,这些人是便衣警察。

    贺师傅从楼上的服务员那里听说,八名便衣警察上楼后,直接冲向尹剑龙等人的包房。两人守在包房门外,六人冲进屋内,尹剑龙等人还没反应过来,就被擒获。

    昨日下午,南都记者没有找到当时在场的服务员。酒楼经理说,这名服务员已在前一天辞职回家,无法联系。

    50米外是派出所

    “你们不说,我们根本不知道抓的是些什么人!”酒楼右侧约50米远,就是太和镇派出所,贺师傅很难相信,被警方一直追捕的尹剑龙,竟然这么大的胆子,敢在这里现身。

    有消息人士说,逃亡期间,尹剑龙一直在广州和惠州等地从事收取保护费等活动,但此说法尚未得到警方证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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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件焦点

    被控为主犯 会否被判死

    2008年2月,周国华等首批抓获的5名案犯二审时,广东省检察院曾指出,尹剑龙为杀害卿三华教授的主犯,应当判处死刑。此次尹剑龙落网后法庭如何量刑,将成为焦点。同时,随着他的落网,已判决的6名同案犯会否重新被起诉审理,也格外引人关注。

    同案犯无人判死曾惹质疑

    根据法院此前审理认定,参与抢劫杀害卿三华教授的凶犯共有9人,目前已抓获并审理判决6人。其中判决最重的是周国华,他被法院认定为是在尹剑龙、刘谋钦的授意下具体实施犯罪的人员,被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死刑,缓期两年执行。与他同时被抓获的刘谋钦、阳秋勇被判处无期徒刑,刘青峰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阳志刚被判处有期徒刑14年。

    这样的判决结果,引发社会各界质疑,法院解释,作出这样的判决是“基于少杀慎杀的原则”,但法院的解释未能平息质疑,在2008年广州市“两会”上,有政协委员和人大代表也对此案判决提出疑问。

    控方指尹剑龙是案件主犯

    一审宣判后,周国华等5名被告人均服判,不上诉。但卿三华教授家属极度不满,在他们的要求下,广州市检察院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抗诉。

    “一审判决对原审被告人周国华的量刑不当,对原审被告人刘谋钦、阳秋勇、刘青峰、阳志刚的量刑畸轻。”广州市检察院在抗诉书中,提出一审对各案犯判决过轻,周国华应当判处死刑(立即执行)。广东省人民检察院随后也出具了“支持刑事抗诉意见书”。

    “本案各被告人大多是累犯或刑满释放分子,其犯罪后果严重,影响恶劣,民愤极大……同案犯尹剑龙在整个犯罪过程中也起到了指挥策划的作用,同时也是参与殴打被害人、直接导致被害人死亡的主犯。本案各被告人依法应当对犯罪结果承担共同的刑事责任。其主犯应当判处死刑。”二审庭审,在指控周国华等5名首批抓获案犯罪责时,公诉人员同时指出,尹剑龙是参与殴打卿三华教授、导致卿三华教授死亡的主犯,应当判处死刑。

    主审法官指尹或罪责最重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维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周国华被认为在致卿三华教授死亡的整个过程中,罪责可能次于尹剑龙,因为现有证据不能证实其为共同犯罪中罪责最严重者,仍然只判处死缓。

    为什么作出这样的判决?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主审法官罗桦进行了解释―――“9个人作案还有4名同案人在逃,根据已归案的5名被告人的口供来推断认定,罪责的划分还存在着一定的或然性”、“未归案的尹剑龙有可能罪责最重”。

    “一旦在逃的同案人被追捕到案,必将进一步查明真相、分清罪责。司法机关必将启动相应的司法程序,作出罪责刑相适应的判决。”针对此案,罗桦撰写了一篇典型案例分析,在分析中,他这样写道。

    声音

    对于团伙作案,向来是先抓到先判,如果疑犯落网时间相隔不长才可以并案审理,像卿三华教授遇害案间隔的时间太久,抓到新的案犯将立新案审理。除非有证据证明致命一击不是当前抓获的嫌疑人(指尹剑龙)所为,综合本案证据证明系他人(指已判决案犯)所为,法院才会启动审判监督程序,之前已判决的罪犯才有可能再度过堂。

    ――― 一不愿具名的法院人士

    一般情况下,如果先前法院的判决所依据的证据属实,亦即在基本事实查清后,法院是不会对已经生效的判决进行重新审理和判决的。只有在严重不当的情况下,法院才会启动再审程序。所谓严重不当的情况,其中一个例子就是:证据认定不充分,基本事实和责任认定不清,而造成原来判决中量刑方面的不恰当,在这种情况下,法院就会启动再审程序。       ――― 广东伯方律师事务所钟闻东律师

    法律规定,如果一个案件,发现了新的犯罪事实或新的犯罪证据,原来已判决涉案人可以重审。本案中的尹剑龙被抓获后,如果他所供述的事实,能证明法院判决其他凶犯采用的证据和责任划分有误,那么将自行启动重审程序。

    ――― 广州大同律师事务所朱永平律师

    警方通报

    专案组四年追凶

    南都讯 记者涂峰 通讯员白公宣广州白云警方昨日向媒体通报,8月4日,白云警方经过四年坚持不懈的艰苦努力,在白云区太和镇某饭店成功将抢劫杀害某知名教授后在逃的嫌疑人尹某(男,43岁,湖南人)缉拿归案。

    2006年8月10日凌晨,某知名教授驾车行驶至广州市天河区临江大道时,被数名歹徒劫持上车实施抢劫,在逼问银行卡密码的过程中被杀害。案发后,广州白云警方高度重视,迅速抽调精干警力成立专案组,全面开展侦查破案工作,并先后成功将刘某等6名涉案犯罪嫌疑人抓获,及时破获此案。然而,根据掌握的线索,仍然有极个别涉案嫌疑人在逃。

    白云警方近四年继续精心经营此案,在掌握涉案在逃嫌疑人尹某活动规律后,果断实施抓捕行动。8月4日17时许,当嫌疑人尹某在白云区太和镇某饭店出现时被警方当场抓获。经审讯,嫌疑人尹某对参与2006年8月10日抢劫杀害某知名教授后畏罪潜逃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嫌疑人尹某已被刑事拘留,此案正在进一步审查中。

    (注:警方通报中的尹某即为尹剑龙,又名尹志龙;某知名教授即指南方医科大知名专家、博导卿三华教授)

    统筹:南都记者 林劲松

    采写:南都记者 林劲松 陈捷生 李能忠 实习生 曾一宁

(南方都市报  www.nddaily.com SouthernMetropolisDailyMark 南都网)
[责任编辑:中国法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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