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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记碰头会”怎么成了点头会

2010-08-06 02:03:22

消息来源:中国法治 评论
发布时间:2010-06-09 14:52:03 我要纠错 【字号  默认 】【打印【关闭】

田斌峰

6月8日《检察日报》刊登了《安徽三厅级官员落马受审,任县委书记时卖官十年》的新闻,其中的几段耐人寻味:“在2006年12月30日召开的书记碰头会上,徐社新(时任五河县县委书记)提议把荣某调整到县发改委任副主任并主持工作,与会的县委副书记和县委组织部部长表示同意。”“在2006年12月30日召开的书记碰头会上,徐社新提出把薛某作为副县长候选人,参加会议的县委副书记和县委组织部部长均表示同意。”

在这篇报道中,“书记碰头会”多次被提及,结果都是一样的,那就是县委书记先提议某人到什么岗位,与会的县委副书记和县委组织部部长均表示同意,最后达成“一致意见”。

在基层工作过的同志都知道,在干部安排调整上,“书记碰头会”是最核心的、最权威的。只有“书记碰头会”形成了“一致意见”,才拿到县委常委会上去研究,一般情况下没有什么反对意见,就是偶尔少数常委反对某个人的使用,参加“书记碰头会”的领导会适时站出来,强调某个人的使用其实是“书记碰头会”的意见,少数常委到最后还是要屈从于“书记碰头会”。

“书记碰头会”不是会议,也不是普普通通的一个人,它是权力的象征,这个权力运用得好,是一个县的福,运用得不好,是一个县的祸。但是,在现实中,我们看到一些“书记碰头会”成为少数领导的“权力棒”“金钱棒”,能参加“书记碰头会”的少数领导将权力和金钱结合到最紧密的程度,不给钱不办事,给小钱办不了事,给大钱乱办事。

也许有些人会奇怪“与会的县委副书记和县委组织部部长”为何不敢提反对意见。其实,在强势的县委书记面前,他们是不敢提出反对意见的,他们反对多了,以后就会参加不了“书记碰头会”了。他们也不会提出反对意见,因为他们也有自己的小九九要通过“书记碰头会”来实现。

此前有县委书记是“高危岗位”一说,规范县委书记用权可以说是千头万绪,我看还是从规范“书记碰头会”开始。

来源: 新华每日电讯
[责任编辑:中国法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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