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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药事服务费铁定开收

2010-08-01 00:20:52

消息来源:中国法治 评论

门诊以人次、住院以床日为计费单位,纳入医保范围,具体价格由各市制定
作者:徐艳 邝飚 原创   

摘要:受到争议的药事服务费已经正式写入广东省物价局、卫生厅、人保厅三部门联合下发的《实施意见》,该《实施意见》明确规定,门诊药事服务费以人次为计算单位,住院则以床日为计算单位,但具体价格由各市相关部门制定。

    南都漫画 邝飚

    南都讯 记者徐艳 受到争议的药事服务费已经正式写入广东省物价局、卫生厅、人保厅三部门联合下发的《实施意见》,该《实施意见》明确规定,门诊药事服务费以人次为计算单位,住院则以床日为计算单位,但具体价格由各市相关部门制定。该文件指出,药事服务费的目的是降低公立医院的药品加价率,文件还称将加大对公立医院的投入,并鼓励医院之间的检验和检查结果互认,试行按病种收费。

    药事服务费计算方法确定

    今年2月,药事服务费写入国家五部委医改指导意见后,关于药事服务费能否改变“以药养医”的状况多有争议。广东省卫生厅有官员曾认为,药事服务费是一种变相的“以药养医”,有些省按处方数量来计算药事服务费很荒唐。

    南都记者昨日从广东省物价局获悉,广东省物价局、卫生厅、人保厅三部门日前已经联合下发广东医改的《实施意见》,其中明确指出要设立药事服务费,推进公立医院销售药品加价率改革。意见称,要加大政府对公立医院投入,完善补偿机制,落实政策性亏损补贴。公立医院可根据医疗机构在药品采购、储存、管理、分发过程中的成本、医师开具处方的成本和药师提供药学服务的劳务费用,设立药事服务费,同时相应降低医疗机构销售药品加价率。

    药事服务费的计算方法也同时确定,门诊以每人次为计费单位,住院以床日为计费单位。医疗保险参保、参合人员门诊药事服务费由个人账户或门诊统筹基金支付,住院药事服务费列入医保、新农合统筹基金支付范围。药事服务费标准由各市物价部门会同卫生、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制定。

    重要医疗器械将实行指导价

    《实施意见》还称,要逐步降低大型设备检查治疗项目价格和检查检验价格,鼓励集约化使用、检查和检验结果互认。从严控制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外单独收费的医疗器械范围,对单独收费的器械实行目录管理。在严格核算成本基础上,对重要医疗器械分批实行政府指导价和流通差率管理。建立和完善医用材料和医疗器械、大型医用设备检查市场价格信息监测制度。

    此前省物价局副局长马云向媒体透露的按病种收费也在《实施意见》中有所体现。意见称,要推进按病种、服务单元等为计价单位的定价方式改革。在不超过按项目计价平均费用的前提下,制定按病种定价标准,报省物价局、卫生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备案后执行。

    二类疫苗实行最高限价

    对于老百姓关心的疫苗问题,《实施意见》也有所覆盖,意见称将严格执行一类疫苗免费接种的有关规定,并对二类疫苗实行最高零售限价,进销价格要进行备案,控制其流通差率,规范疫苗价格秩序。

    意见要求,深圳、韶关、湛江、佛山、中山、东莞等试点市要率先取得突破,扩大试点范围,鼓励有条件的市特别是珠三角地区,参照试点市的经验,积极推进医药价格改革工作。

    医疗动态

    新增8家中医“治未病”试点单位

    未来17个月内服务项目和价格继续试行

    南都讯 记者徐艳 实习生姜圣慧 明日起,广东将新增8家中医“治未病”试点单位,中医“治未病”医疗服务项目和价格将继续试行,实行时间为2010年8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

    省物价局与省卫生厅、省中医药局联合发出通知称,将增加广州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深圳市第二人民医院、广东省中西医结合医院、惠州市中医医院、阳江市中西医结合医院、湛江市第一中医医院、肇庆市端州区华佗医院、清远市中医院等8家医疗机构为中医“治未病”健康工程示范试点单位。继广州、深圳、珠海、佛山、中山、江门之后,阳江、湛江、肇庆、清远市也均有一家医疗机构入选。

(南方都市报  www.nddaily.com SouthernMetropolisDailyMark 南都网)
[责任编辑:中国法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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